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的区别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全体职工或工会徂织与老板(法定代表人)协商,按照单位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存专项工资储备,以丰补欠,确保职工工资的正常发放的合同 。
[工资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工会组织或者全体职工与单位法定代表人协商签订的职工工资等待遇的合同 。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是明确用人单位和职工方提出工资增长、维持或者降低工资的协商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二是规定了工资集体协商和专项集体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平均工资水平、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办法、其他工资待遇等事项 。三是明确了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可以参考的因素 , 包括地区、行业、用人单位的人工成本水平等7个方面 。这些规定,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制度的具体落实提供了依据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