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进行租房子还是婚姻方面等问题双方都会签订一份合同,但是合同的类型有很多具体怎么分辨你的属于哪一类呢那就需要你们知道它的有哪几种类型了,另外除了合同之外还有些事情签的是协议,很多人一直认为这两种是一个意思,其实并不是这样合同与协议之间是有区别的 。
合同类型有哪几种?
第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 。
第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 , 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
第三,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并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
第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 要式合同 , 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
第五,主合同和从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 , 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
第六,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 。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 。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 合同即告成立 。
合同与协议的区别?
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 。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 , 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
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 , 合同 , 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 。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 。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 , 都是有效的 。
合同有许多类型都是不相同的 , 看了上文的介绍你们知道了合同的几种类型分别是什么,这样的话可以判断你签的那份合同是属于哪一类的看看有没有法律效应,其中讲到了合同与协议的区别是什么,这两者是不可以混为一团,它们分别都有各自的规定和用处,一定要记清楚 。
合同形式的种类有哪些合同类型如下:
1、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互负给付义务划分 。
(1)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
(2)单务合同:仅一方当事人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 。
2、根据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出对价划分 。
(1)有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时,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 。
(2)无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时,无须向对方支付对价的合同 。
3、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划分 。
(1)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
(2)实践合同: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客运合同是典型的实践性合同 。
4、根据法律对合同关系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特定名称划分 。
(1)典型合同:法律对其设有规范并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合同法》分则规定了15种有名合同 。
(2)非典型合同:法律未设特定规定,也未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 。
5、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法律形式划分 。
(1)要式合同:必须采用特定法律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 。
(2)不要式合同: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要采用特殊形式的合同 。
6、根据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划分 。
(1)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是指仅订约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 。
(2)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订约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使其获得利益的合同 。在这种合同中,第三人既不是缔约人,也不通过代理人参加订立合同 , 但可以直接享有合同的某些权利,可直接基于合同取得利益 。如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保险合同 。
7、根据合同间是否有主从关系划分 。
(1)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它合同而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 。
(2)从合同:是指须以其它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的合同 。
8、根据订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约定的关系划分 。
(1)预约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 。
(2)本合同:就是指将来应订立的合同 。
9、定式合同 。
定式合同 , 又称定型化合同、标准合同,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亦即一方当事人要么整体上接受合同条件,要么不订立合同 。
签合同的意义如下:
在于双方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因为签订了合同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双方都有了约束力 。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使所有的商务合作者,都能规范的承诺和履行合作的过程 。
从而使合作的结果完美化,和合法化,对和谐社会和谐治安,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也社会发展,和法治社会的重要方式方法 。
合同形式的种类一般分为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知道要用的是哪一种形式的合同 。下面是我整理的合同形式的种类有哪些_合同类型包括哪几种,分享给大家!
▼▼目录▼▼
◇◆◇◆?合同形式的种类?◇◆◇
◆合同形式有缺陷有何后果◇
◇◆◇◆?合同无效知识?◇◆◇◆
◇◆◇◆?合同解除知识?◇◆◇◆
合同形式的种类合同形式 , 是指当事人合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 。我国《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该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经济合同的形式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表达方式,也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表现方法。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
1.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 。当事人在使用口头形式时,应注意只能是及时履行的经济合同 , 才能使用口头形式 , 否则不宜采用这种形式 。
2.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双方用书面方式表达相互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凡是不能及时清洁的经济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在签订书面合同时,当事人应注意,除主合同之外,与主合同有关的电报、书信、图表等,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 应同主合同一起妥善保管 。书面形式便于当事人履行,便于管理和监督,便于举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使用的主要形式 。
3.其他形式
这是《合同法》的新规定,鉴于社会生活中各种合同极端复杂,仅仅书面与口头两种形式不能穷尽所有的合同形式 。
合同形式有缺陷有何后果1、一般后果:合同不成立
我国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即可认为如果应当采用而没有采用书面合同原则上不成立 。
2、特别后果:合同无效
我国原来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的合同,往往认定为无效..现在,我国合同法原则上是将要式合同的方式作为合同的成立要件的 。
3、其他特别后果
除上述法律效果外,还可以有其他的特别后果.比如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4、因履行而治愈
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
合同无效一、无效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由于存在无效事由,故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 。
无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合同已经成立
2合同具有违法性
3合同没有约束力
4合同自始无效 。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众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 格式条款及免责条款无效
7 虚伪表示与隐匿行为 。
哪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 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等多种形式,还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合同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3)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股份转让合同;
(5)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6)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的合同;
(7)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合同;
(8)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非外商投资企业资产的合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其他合同 。
三、书面合同的表现形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1)表格合同 。
它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内容及条件,主要体现为一定表格上的记载,能全面反映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简易合同 。表格合同及其附件、有关文书、通用条款 , 才组成完整的合同 。
(2)车票、保险单
车票、保险单等合同凭证不是合同本身,它的功能在于,表明当事人之间已存在合同关系 。合同凭证是借以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载体 。虽然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未完全反映在合同凭证上,但因法律及有权机关制定的规章已有明确规定,因而可以确认合同凭证标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
(3)合同确认书 。
《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
在我国,除了上述普通书面形式之外 , 还有特殊书面形式的规定 。特殊书面形式是指除文字表述协议内容之外,合同还须经过公证、鉴证、审批、登记等手续 。
书面形式的最大优点是合同有据可查,发生纠纷时容易举证 , 便于分清责任 。因此,对于关系复杂的合同、重要的合同 , 最好采取书面形式 。
合同解除一、合同解除的类型
第一,约定解除 。即当事人以合同的形式 , 约定一方或双方在某种条件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
第二,法定解除 。即当事人依法律的规定通过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行为 。
第三 , 协议解除 。即当事人通过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的行为,实际上是以一个新合同解除旧合同 。相关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二、合同解除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 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九十五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 , 该权利消灭 。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 依照其规定 。
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 , 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
第九十八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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