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关系解除有几种方式? 一、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 终止劳动合同 的效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 , 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流程: 负责部门:人力资源部参与部门:用人部门财务科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 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 合同解除 :完成上述流程后 , 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 离职证明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 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法定解除 (一)单位解除 1、过失性辞退 根据《 劳动合同法 》的相关规定 , 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有: (1)在 试用期 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 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 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流程: 负责部门:人力资源科参与部门:用人部门财务科 (1)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 。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后,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员工过失的 证据 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无过失性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有: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流程: 负责部门:人力资源科 协助部门:工会用人部门财务科 (1)通知工会:用人部门/人力资源科将解除合同的理由通知工会 。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提前通知:人力资源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工资 )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 , 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和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工作交接完成并结清薪资和经济补偿后 , 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3、经济性裁员(20人以上) (二)劳动者解除 1、劳动者单方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只要员工依照法定的解除预告期书面通知公司即可解除合同 。流程: 负责部门:人力资源科协助部门:用人部门 (1)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 (2)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4)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按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索取赔偿:如果劳动者违反法律 法规 规定的条件(解除期限、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非必经流程)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 , 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劳动者随时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流程: 负责部门:人力资源科协助部门:用人部门财务科 (1)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用人部门接受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转报人力资源科;(根据法律规定不需事先告知的除外 。) (2)工作交接:具体由用人部门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及经济补偿; (4)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约定解除 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当条件符合时 , 合同解除 。流程: 负责部门:人力资源科参与部门:用人部门财务科当约定情形发生时: (1)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2)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时,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果有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 (3)劳动合同解除: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结清薪资、补偿 , 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4)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5)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是可以进行解除的 , 但是要用对方法,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解除,要提前30天来进行书面的通知,如果不按规定行事的话,那么作为用人单位就要赔偿劳动者所有的经济损失,所以,按照法律来行事,一般不会让自己惹上任何的官司 。
用人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流程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 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的条件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式如下: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用人单位无过失性的解除;
3、用人单位过失性解除 。
劳动合同的签订有以下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 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的解除分为多种情况 , 有可能是遇到法律规定的情形需要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也有可能是遇到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 , 另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也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有几种方式?】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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