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主观:
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约定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简述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及其要件法律主观:
一、附条件 合同 和附期限合同的区别
条件与期限尽管都是法律行为的附款,但两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 , 作为条件的附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如果不属于将来或该事实是确定要发生的,则不能成为条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将来确定的事实的到来为客观的 。
附期限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前者,自期限届到时生效;后者,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附条件的合同,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和附解除条例的合同 。前者,自条件成就时生效;后者,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二、附条件是指什么
所谓条件 , 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 。条件是法律行为的附款 , 条件是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条件是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事实为内容的附款 。这里的所谓附条件法律行为不同于附条件买卖 , 即买卖标的物所有权转移附条件 。
条件,根据其决定法律行为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作用可分为停止条件和解除条件 。以条件事实的发生或不发生为标准可分为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条件的成就 , 是指作为条件内容的事实已经实现 。条件的成就是决定法律行为是否生效是否失效的问题,因此事关当事人的利益 。条件成就的效力,在于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 。
三、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的效力是怎样的
1、期限到来前之效力 。
(1)附始期的 民事法律行为 ,在期限未届至时,不生效;而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期限未届满时,其效力不终止 。
(2)因期限届至而享有利益的当事人取得“利益期待权”,该权利可作为处分行为和继承的标的,并受侵权行为法的保护 。因期限未到来而享有的利益 , 是为“期限利益”,亦受法律保护 。
2、期限到来后的效力 。
附始期的民事法律行为,在始期届至时,发生效力;而附终期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终期届满时,终止其效力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 。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 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附条件的合同中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所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这种条件既可以是事件,又可以是行为 。
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是将来的事实 。
(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
(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
(4)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
附期限的合同中的“期限”,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作为合同生效或者终止的条件的时间 。
附期限的合同中的期限,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期限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
(2)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其到来在时间上是明确可知的,例如当事人可以约定下雨的那天合同生效,这也是期限区别于条件的主要特点 。
【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3)作为期限的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合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