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跨省首次办理身份证材料要求 丹东跨省首次办理身份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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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跨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材料如下:
一、年满16周岁公民申领

需提供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及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二、未满16周岁公民申领
需监护人代为申领,提供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如不能体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 , 则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申领人合法稳定就学的证明材料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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