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的冷静期 离婚程序是否需要冷静期

离婚程序的冷静期 离婚程序是否需要冷静期


【离婚程序的冷静期 离婚程序是否需要冷静期】离婚程序是需要冷静期的,冷静期是30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 , 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