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就业就业见习补贴 清远市毕业生就业补贴


申请条件
1.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16—24岁失业青年
可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期间由见习单位给予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清远市就业就业见习补贴 清远市毕业生就业补贴】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