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清远市居民养老保险


一、参保范围 。
有清远市户籍、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 或已经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符合在广东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户籍地(港澳台居民居住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二、参保方式:
1. 推荐通过网上办理方式参保 。在“登录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后依次点击“社保--养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最后完善人员信息即可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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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智能手机不熟悉可通过窗口办理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带齐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住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港澳台居民不需提供户口簿)后可到我市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或者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等任一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

参保时需现场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登记表》,并在申请代扣时提供本人银行账户,如属委托办理还需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委托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