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供暖违规用热行为 新乡供暖违规用热行为举报电话


用户须知
一、热能同水、电、燃气一样为有价商品,需要先购买再使用 。《新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以下几种行为均属违规违法用热行为:
(一)擅自拆改、连接或者隔断供热设施;
(二)安装热水循环装置;
(三)从供热设施中取用热能;

(四)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或者擅自开启锁闭阀;
(五)其他损坏供热设施或者影响供热用热的行为 。
热用户实施以上行为导致室温达不到标准的 , 热经营企业不承担责任 。热用户经告知后拒不改正的,热经营企业可以停止对其供热 。给其他热用户或者热经营企业造成损失的,热用户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违规违法用热行为会影响到整个小区的供热循环,致使其他用户家中温度下降,影响正常交费用户的供暖效果 , 请广大用户规范用热、文明用热,维护正常有序的用暖环境 。我公司在采暖季期间将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供热稽查,对于稽查发现的违规热用户将会被限制用热,给其他热用户造成损失的,违规热用户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新乡供暖违规用热行为 新乡供暖违规用热行为举报电话】二、用户缴费后,公司将在72小时内上门开阀完毕,请及早缴费避免集中开阀拥堵 。用户交费前需确保室内外暖气设施密闭完好,保温层无裸露 , 交费后不得私自拆改室内供热设施,防止漏水造成损失 。
三、不使用供暖的用户请于供暖前办理报停业务,便于及时为您关闭锁闭阀 , 保障用暖设施安全,报停用户请于11月5日前到新乡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人民东路296号)处办理报停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