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恶不赦是哪十恶 中国古代的“十恶之罪”指的是

【十恶不赦是哪十恶 中国古代的“十恶之罪”指的是】“十恶不赦”是我们生活中常常用来形容恶贯满盈、穷凶极恶之人的一个成语 。
在我国古代 , “十恶”是确实存在的罪名 , 而且是最为严重的十种罪名 , 犯了这十种罪名之人 , 不能得到赦免 , 所以才称之为“十恶不赦” , 那么 , 十恶不赦到底指的是哪十种罪名呢?
“十恶”明确作为古代刑法中的罪名 , 最早出自《齐律》(北齐时尚书令、赵郡王等撰写)中 。
当时称为“重罪十条” 。《齐律》曰:“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 , 二曰大逆 , 三曰叛 , 四曰降 , 五曰恶逆 , 六曰不道 , 七曰不敬 , 八曰不孝 , 九曰不义 , 十曰内乱 。其犯此十者 , 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 , 犯了前面所说的十种重罪的人 , 不能因为八种特殊身份而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这里的八种特殊身份综合起来指的就是: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
用今天的话说就是 , (皇帝的)亲属、故人、道德品质高的人、能力特别强的人、功劳大的人、官位高到一定级别的人、有大勤劳的人、前朝国君的后代 , 这八种人 , 犯了罪可以减免处分 。
但是如果犯的是十条重罪 , 即使是这八种人也不能减免 , 可见这十种罪名的严重程度 。

十恶不赦是哪十恶 中国古代的“十恶之罪”指的是

文章插图
这十种罪名之所以严重 , 是因为它们危害的是封建制度的核心权力: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 , 所以之后的封建社会刑法都把这十种罪名作为绝不赦免的重罪 。
到了隋唐 , 经过隋代《开皇律》与唐代《唐律疏议》对之的进一步的修订 , 就正式形成了“十恶不赦”的说法 , 具体内容是:
1.谋反 。指企图推翻朝政 。相当于现在的颠覆国家政权的系列犯罪 , 历来都被视为是十恶之首 , 即使到了今天 , 危害国家政权的犯罪也是在我国刑法里排在最前面、处罚最严厉的犯罪类别 。
2.谋大逆 。指毁坏皇室的宗庙、陵墓和宫殿 。在今天大概只能定个破坏文物吧 。
3.谋叛 。指背叛朝廷 。相当于现在的背叛国家罪 , 当今刑法排名第一的罪名 。
4.恶逆 。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 。当今时代 , 长辈在刑法上的特殊地位已经不存在了 , 这类犯罪归类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罪名 。
5.不道 。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及肢解人 。当今时代同样归类于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罪名 。
6.大不敬 。指冒犯帝室尊严 。如偷盗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 , 伪造御用药品以及误犯食禁等 。现在没有对应的罪名 , 如果硬要往上靠的话 , 大概属于盗窃文物、非法生产假药等罪名 。
7.不孝 。指不孝祖父母、父母 , 或在守孝期间结婚、作乐等 。现在属于道德范畴 , 连一般违法都算不上 , 更不用说犯罪 。
8.不睦 。即谋杀某些亲属 , 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 。在现代大概也就归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 , 如果是家庭内部纠纷就是家庭暴力的范畴 。
9.不义 。指官吏之间互相杀害 , 士卒杀长官 , 学生杀老师 , 女子闻丈夫死而不举哀或立即改嫁等 。也属于现代的故意杀人罪或者是道德评价的范围 。
10.内乱 。亲属之间通奸或强奸等 。强奸罪没有什么好说的 , 对于通奸 , 现在仍然属于道德范畴 , 刑法不予干涉 。
十恶不赦是哪十恶 中国古代的“十恶之罪”指的是

文章插图
在汉语中 , 三、六、九、十等数字都有特殊含义 , “十”在语境中表示最多、全了、满了 。十恶不赦 , 那就是恶贯满盈了 。
到了隋朝、唐朝 , “十恶”写在法典的最前面 , 以示严重 。以后经历宋、元、明、清各代 , 都规定犯了“十恶”罪不能赦免 。
当然我们都知道 , 随着时过境迁 , 封建社会的核心权力一一瓦解 , 这十种重罪有的取消 , 有的变成了由道德规范的行为 , 不再受法律管辖 , 也有的改变了名称和内涵而保留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