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由一方使用,相应的偿还贷款也应由这方来承担 。而另一方的损失,则由双方协商出一个数额,用给付钱款的方式来解决 。较后,所有的结果形成一份文字协议,双方签字,而且还要去公证处公证 。但是,不管是归谁所有,他目前拥有的只是一种使用的权利 。
这样的情况对于银行来说是最不利的 。因为两个人还贷款的能力肯定会比一个人要强,无形中加大了银行的风险 。不仅如此,还会造成一些麻烦 。
离婚双方在达成这个协议时,银行方面并不在场,也很可能不知情 。银行按照合同向男方索要贷款,但很可能,这个贷款已经转移到女方那去了,这就给银行方面造成了很多麻烦 。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应根据是否对房产拥有完全所有权来决定处分方式 。
对于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产,即其他人对该房产均不会主张其他权利的,房产的归属可由以下几种方式决定:
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的,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的价值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根据婚姻法房产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
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取得房产但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采取竞价拍卖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 。
3、双方都想放弃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的款项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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