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了退休年龄如果能够证明有工作并且有工作收入的,可以支持误工费 。
【超过了退休年龄误工费支持吗】【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退休年龄能否享受误工费在法律上到了 退休年龄 的这些人,理论上已经全部都办理了 退休 手续开始依法享受 养老保险 政策的,但实际上,不是说到了退休年龄就不能再去生活中寻找其他的工作了,可是人们就是对生活中 退休年龄能否享受误工费 这个问题争执不休,今天在这里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到了退休年龄以后在生活中还有参加工作的,是可以享受误工费的 。一、退休年龄能否享受误工费 损害赔偿案件中,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即受害人为退休人员的,继续被其他单位聘用从事工作,在发生 交通事故 损害后,向法院主张赔偿其误工费的 诉讼 请求,对于退休人员继续工作的误工费的主张,是否应当支持呢 在实践中还有分歧,有人主张,受害人是退休人员的,其 退休工资 不会因发生事故而减少,即不存在误工损失,不应当支持其误工费的请求还有人主张退休人员接受其他单位聘用并获取收入是正当权利,当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外聘收入减少时,导致退休人员实际整体收入的减少,外聘收入的损失应当认定为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 。我们认为对于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是退休人员的,其退休工资不会因发生事故而减少,即不存在误工损失 。但是,在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很多退休的老前辈仍继续发挥余热,被其他单位聘用继续从事工作 。退休人员接受其他单位聘用并获取收入是正当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实际收入的减少 。当退休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外聘收入减少时,导致退休人员实际整体收入的减少 。因此,外聘收入的损失应当认定为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 。二、没有收入的人有 交通事故误工费 吗? 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原则上没有误工收入的减少不赔付误工费,但有主张误工费的权利,以下两种情况仅供参考: 一类是家庭主妇:家庭主妇虽没在外挣钱,但他们的劳动对于家庭其他人员的工作有价值,能支持和保障其他家庭成员获得收入,误工可以参照当地一般家庭服务人员或护工的平均 工资 标准进行核定 。二类是无业人员:无业人员虽然暂时没有工作,但他们仍然有机会就业并获得收入,如果他们人身受到损害,这种获得得收入的可能性就会在一定时间内丧失,误工费可以参照没有固定收入的人群进行核定 。实际上相信大家都见到过那些已经退休的老人们又被返聘,或者是到一些个体工商户,小型企业等继续发挥余热的,退休后既然有着正当的合法收入,那么, 意外事故 住院治疗而耽误经济收入的就应该享受到误工费 。可见,退休年龄能否享受误工费是取决于当事人在退休了以后还有没有参加工作的 。
被车撞了退休有误工费赔偿吗?一、 被车撞了 退休 有误工费赔偿吗 退休年龄 不能与劳动能力划等号,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费,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对超过退休年龄确已 丧失劳动能力 的,误工费不予支持对受害人有充分 证据 证明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因损害而导致其误工收入减少的,误工费则应综合多种因素酌定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 。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 侵权行为 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 死亡赔偿金 已补偿预期收入) 。四、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 工资 、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 知识产权 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 范围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是可以索要 工伤 赔偿的,那么当在非工作期间受到了伤害,也是可以向事故的责任方索要误工费以及 医疗费用 ,误工费一般会根据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来决定,当双方因为误工费的原因产生纠纷时,也是可以通过 诉讼 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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