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39条的内容是什么( 二 )


(3)不适用公平原则的情况:
A、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交易
B、射幸交易行为:如赌石等行为
C、无偿的民事行为,如赠与
D、身份行为 。
所以我国的民法总则其实也是刚颁布的一部新法,自17年10月1日以后,民事法庭在审理民事纠纷的时候,就需要尊重我国民法总则当中的规定 。同时,我国立法人员也规定了民法总则的立法基本原则 。
以对话方式,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什么时间生效1、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
2、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

《民法总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第一百三十九条 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
第一百四十条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 。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
第一百四十二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民法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