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股票异动( 三 )


问题九:股票异动公告中往往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是什么意思就是包括但不只这些 。
比如说,来的人包括但不限于小王(这个句子就是举个例子)
就是说,来的人当中有小王,但是不仅只有小王,还可能有小李啦什么的
问题十:股票异动停牌是好事还是坏事看公告啊
什么叫股价异动股价异动是指连续3个交易日股价波动(振幅)大于20%的价格行为就称为股票异动 。大盘的幅度和那股票的幅度相差20%以上,是相对大盘而言的 。
成交量与股价的关系体现为下面两种情况:
量价同向:即股价与成交量变化方向相同 。股价上升,成交量也相伴而升,是市场继续看好的表现;股价下跌,成交量随之而减,说明卖方对后市看好,持仓惜售,转势反弹仍大有希望 。
量价背离:即股价与成交量呈相反的变化趋势 。股价上升而成交量减少或持平,说明股价的升势得不到成交量的支撑,这种升势难于维持;股价下跌但成交量上升,是后市低迷的前兆,说明投资者惟恐大祸降临而抛售离市 。
扩展资料:
股价变化的趋势
根据趋势理论,股价运动有三种变化趋势 。
1、最主要的是股票的基本趋势
即股价广泛或全面性上升或下降的变动情形 。这种变动持续的时间通常为一年或一年以上,股价总升(降)的幅度超过20% 。对投资者来说,基本趋势持续上升就形成了多头市场,持续下降就形成了空头市场 。
2、股价运动的第二种趋势称为股价的次级趋势
因为次级趋势经常与基本趋势的运动方向相反,并对其产生一定的牵制作用,因而也称为股价的修正趋势 。这种趋势持续的时间从3周至数月不等,其股价上升或下降的幅度一般为股价基本趋势的1/3或2/3 。
3、股价运动的第三种趋势称为短期趋势
反映了股价在几天之内的变动情况 。修正趋势通常由3个或3个以上的短期趋势所组成 。
这三种趋势中,长期投资者最关心的是股价的基本趋势,其目的是想尽可能地在多头市场上买入股票,而在空头市场形成前及时地卖出股票 。
投机者则对股价的修正趋势比较感兴趣 。他们的目的是想从中获取短期的利润 。短期趋势的重要性较小,且易受人为操纵,因而不便作为趋势分析的对象 。人们一般无法操纵股价的基本趋势和修正趋势,只有国家的财政部门才有可能进行有限的调节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异动
股票异动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出现异常波动,交易所将实施临时停牌制度 。相关的暂停规则如下:
沪深主板:
1.连续三个交易日日收盘价偏离度累计达到20% 。
2.连续三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之比为30倍,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换手率为20% 。
上述两点停牌一小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当日14:57复牌 。
3.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10% 。交易会暂时停牌30小时,之后可以涨到44% 。
4.股票在风险警示板的日收盘价偏离度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达到15%,应当停牌至少一个交易日 。
创业板和科技创新板:
1.首日涨跌幅比开盘价高30%或60%,各停牌10分钟 。
2.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每日收盘价偏离值累计达到30%的,应当暂停交易至少一个交易日 。
[扩展信息]
股票异常波动一般是短期资金的大规模炒作,或者公司重组等题材的炒作造成的 。
基本解释
根据交易所交易规则,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偏离度超过20%(ST,*ST为15%),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披露的未披露事项,或者与该事项有关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计划、谈判、意向、协议等信息,称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上交所是指连续三个交易日交易达到涨停限制时的异常波动(涨跌均包括在内) 。
深交所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累计偏离度20% 。如果不正常,就暂停一个小时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是否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1)如果一只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日收盘价偏离度达到20%(2011年以前特别处理的ST和*ST为15%,现在修正为12%),则属于异常波动 。解释:偏离值是指股票与相关基准指数的偏离值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基准指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的基准指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偏差值的计算方法如下:假设股票(非ST或S类)今日下跌10%,而相关基准指数上涨1%,其当日偏差值=-10%-1%=-11%,表示该股票当日偏差值下跌11% 。但有些股票(非ST或S类)经常会遇到连续三天上涨或下跌的累计偏差值超过20%的情况,而这20%是把该股票连续三天的偏差值加起来算出来的 。比如股票涨跌基准指数,第一天偏差8% -1% 9%,第二天偏差7% 2% 5%,第三天偏差10% 3% 7%,三天累计偏差21% 。(2)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被列入“股票与基金公开信息”;(三)股票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振幅达到15% 。(4)股票连续五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日均涨幅达到50%;(五)证券交易所或者中国证监会认为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一)至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被认定为异常波动的,自公告之日起重新开始异常波动的计算 。上市公司因召开股东大会、发布定期报告等原因例行停牌时 。,其异常波动的计算从股票复牌之日重新开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