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对价的汇票

指出票人与受票人或者是收款人之间没有发生任何商品、劳务交易或债权债务关系而签发的汇票 。
这种汇票的签发,违反了票据法的基本原则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的取得,除因税收、继承、赠与而取得的情形外,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对方当事人以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这一规定是公平原则的体现,是票据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当事人必须遵守 。
票据法规定,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
什么是无对价的汇票?给付对价,就是在票据流通时,在交付票据的同时,给予了与票据价值相等的东西,打个比方,你买了一批货,给了对方一张汇票,那么对方给了你相同价值的货物,这个就叫对价 。
无对价的情况呢,比较少,一般是交税啊,继承啊,是单方面的交付票据,没有给予对价 。
这个在票据法上,享有的票据权利一般不优先于给付票据的持有人 。
什么是对价,无对价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吗?根据《票据法》第10条,对价是指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
它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对价是相对应的代价,比如出票人收款人处购买价值10万元的商品,签发一张10万元的支票给收款人,收款人所提供的10万元商品就是相对应的代价 。
第二,代价应由票据双方当事人约定 。即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代价,无论是商品,还是劳务、债权等,均需双方认可、同意 。《票据法》第10条规定,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在实务中,票据的取得不给付对价有两种情况:一是通过税收、继承、赠与依法取得二是不支付对价或相当的对价而取得 。
第一种情况,因税收、继承、赠与本身系无偿法律行为,因此而取得的票据,自然不受对价原则的限制,无偿取得票据者享有票据权利,但其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这里的前手应为直接前手 。
第二种情况,除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情形外,如果票据的取得是无对价或相当对价的,票据的取得人只要没有欺诈、偷盗、胁迫、恶意、重大过失等行为,属于善意取得,比如持票人,因无息借贷取得票据,因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未能对其直接前手履行交货义务且基础合同关系仍然有效而并未解除时,仍然享有票据权利,但其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 。
汇票无对价 ,不相当对价是什么意思?谢谢对价(Consideration)原本是一个法律名词,其本意是为换取另一个人做某事的允诺,某人付出的金钱或其他代价,也是购买某种允诺的代价 。从法律关系看,合同无对价无效,对价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 。
银行汇票是什么意思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按照确定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九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
第二十条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
第二十一条
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
什么是对价?无对价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是否享有票据权利?《票据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
【什么是无对价的汇票】如果一方当事人提供不符合双方认可的对价,不仅构成民法中的违约责任,在票据法中也被认为是无对价,只有在事后追认同意的,才构成对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