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岗位变更的问题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调岗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书面形式 。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 。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
【劳动法关于岗位变更的问题】2、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的前提下企业有单方调岗 。
<劳动法关于岗位变更的问题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3其实《劳动合同法》把提问者说的劳动合同内容早已经预测并且规定了解决办法 。
如果发生这类事件,就按《劳动合同法》第35条和第40条第三项处理 。
5对劳动争议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劳动法规定是否可以随便调换岗位企业不能随意调动员工的职位,除非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