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被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1,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如何确定被告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具体行政机关为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
行政诉讼的被告如何确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被告 。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作被告 。法律、 法规 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委托某一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是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第26条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
1、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就是被告;
2、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行政诉讼法被告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被告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进行确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