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失踪离婚孩子怎么判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 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夫妻双方有一方失踪的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判给未失踪的一方 。如果夫妻一方失踪 , 另一方因残疾或疾病等没有抚养能力的 , 可以由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 有抚养的义务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 有抚养的义务 。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 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 有赡养的义务 。
一方失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孩子只能由未失踪的一方 抚养。因对方已失踪 , 所以无法要求对方像正常的情况一样支付 抚养费  , 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要求法院依据法律规定 , 将失踪方的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一方失踪或者双方 离婚 的影响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 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 , 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 ,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 , 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 ,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 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 ,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 , 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 , 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 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 , 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 ,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 , 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 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 ,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 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 , 应当恢复探望 。
女方带小孩失踪了 孩子抚养权怎么判1、抚养权的处理首先得解决婚姻关系存续问题 , 就是说得同时起诉离婚 , 法院认为符合离婚条件 , 同时也会根据请求判决直接抚养权归谁 。
2、如果不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 , 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离婚事由包括: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 , 家庭暴力等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后孩子归谁怎么判定一、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孩子会判给谁
1、一般说来 , 离婚时 , 哺乳期内的子女 , 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 , 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 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2、一般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 一般随母方生活 。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 , 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 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 , 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 , 对子女成长有利 , 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 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 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 , 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 , 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