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取保算刑期吗

不算刑期 。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6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我现在是哺乳期在取保候审假如真的判刑了的话取保候审的时间会算到里面吗?哺乳期在取保候审,判了刑的话取保候审的时间是不会算到里面的 。因为取保候审并没有说把你局限在一个很小的地方里面,这样就不算是羁押,你还是有一定的自由范围的,因此取保候审的时间是不能也不会算在刑期里面的 。
法律分析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 。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 。但要想取保候审相关行为人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相应的取保候审流程进行取保候审申请的,申请成功后在取保候审期间行为人也是需要遵守相应规定的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判了实刑哺乳期算刑期吗算 。
【法律分析】
哺乳期被监外执行的,是可以算作刑期,一般情况下,对于哺乳期被监外执行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哺乳期结束如果刑期尚未届满,依然要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 。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 。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 。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九十九、 将第二百一十四条改为第二百五十四条,修改为:“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取保候审算刑期吗取保候审不算刑期 。因为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一般情况下,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但是并没有取保候审的期间可以折抵刑期的规定 。只有在判刑之前被羁押的人,日后判刑,才能进行折抵 。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并不包括取保候审,所以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