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向法院直接申请,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
2、诉讼财产保全,向法院申请或法院以职权决定 。
3、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需提供给法院担保 。
4、申请复议,如当事人对财产保全不服可申请复议一次 。
5、申请财产保全如有错误,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
财产保全怎么申请一、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的条件
1.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2.对当事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
3.在起诉前,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且必须提供担保 。法院不能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4.其他适当的保全明前措施 。
5.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 。
6.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 。
7.诉中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诉前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
二、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者槐李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
3.有效的担保手续
1.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
2.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 。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 。
3.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4.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 。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
三、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有以下几个措施来进行1.查封一般是对不动产或权利实施的就地封禁措施,不允许任何人对财产状态作出改变 。如查封房产,查封银行账户、投资账户等 。2.扣押一首迟般是对动产及权利凭证采取的提取、扣留措施,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行控制管理 。如扣押涉案的设备、贵重物品、房屋产权证等 。
3冻结一般是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财产权利作出的暂时停止交易的措施 。如冻结银行存款账户、冻结股票、基金账户等 。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流程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所采取的限制其处分或转移的强制性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的主要程序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 。(二)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 。(三)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四)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联系,并向其提交已掌握的与被告相关的财产线索及证明材料 。(五)根据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时配合其完成财产保全工作 。(六)保全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签收保全相关财产的清单和保全告知书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