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应该满足什么条件

离婚需要的条件依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
离婚需要什么条件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当事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2、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当事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当事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 。
一、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1、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离婚应该满足什么条件】(2)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当事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当事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
离婚应该满足什么条件?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 。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才能准予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必须满足哪些条件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 1、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 2、男女双方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离婚协议必须是男女协商一致达成的,且 符合法律规定 ; 4、协议离婚须得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批准 。5、诉讼离婚,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准备相关诉讼证据和起诉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 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