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办

1、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强制性的,否则可能构成遗弃,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3、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双方应当就子女问题进行协商,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哪一方抚养,由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应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有能力条件的一方抚养 。
离婚时双方都不要孩子怎么办【离婚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怎么办】由法院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
离婚双方当事人都不要孩子由法院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那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协商一致反映,也会尊重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最终的结果,实在不行的话由法院判决 。
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离婚怎么判孩子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主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在离婚诉讼过程当中,如果双方当事人都不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更保证孩子生活的原则来进行确定 。
双方离婚了都不要孩子怎么办双方离婚了都不要孩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主要考虑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综合双方的经济条件、品格、职业等因素 。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义务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强制性的,否则可能构成遗弃,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条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