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申请书 范本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2019年( 二 )


另外,再审申请人同一标段中海雁翔新城21#楼,遂宁市X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王XX签订的木工班组施工合同约定以砼接触面积计算±0.000以上墙大钢板,顶板木模板综合单价为29元/m2,与再审申请人和再审被申请人签订28元/m2相接近 。这也是2018-2019西安市建筑行业2018-2019墙大钢板,顶板木模板班组纯劳务人工费单价的基本行情 。再审申请人所持2019年12月15日结算协议“2#、6#楼顶板、节点结算单价均为41元/m2”,严重与市场行情不相符合 。另据再审申请人了解,再审被申请人2019年在武汉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海项目承接同样项目,墙大钢板、顶板木模板结构工程,地下室木模板均价45元/m2,地上墙大模板、顶板木模板结构均价28元/m2 。

民事再审申请书 范本 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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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陕01民终11390号民事判决书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缺乏证据证明 。
(一)原一审(2019)陕0113民初16247号民事判决书基本事实没有查清,判决依据证据明显不足 。
1、2019年12月15日周XX所持《雁翔新城B2地块周XX木工班组2#、6#结算协议》,与武汉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武汉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海新城项目部)、武汉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留存协议不一致,但项目部与武汉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持协议内容一致 。三份结算协议内容不同(1、不同之一: 2#、6#楼顶板、节点结算单价不同 。再审申请人为32元/m2,再审被申请人为41元/m2 。2、不同之二:此单价包含内容不同,再审申请人为“此单价已包含【修补打磨、合同遗留工程代工费用、切割打錾费用】”,再审被申请人为“此单价已包含【修补打磨、安全基金及切割打錾费用】” 。由于原一审卷宗和原二审卷宗均找不到再审被申请人所持有的《雁翔新城B2地块周XX木工班组2#、6#结算协议》,此处根据二审(2021)陕01民终11390号民事判决第11页第11行-第20行,该判决第12页第1页-第9页确定),签字也不相同,致使协议形式不合法,不符合证据的客观性、真实性与合法性原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原一审法院在没有查清真假的情况下,原一审法院应以双方于2018年10月17日签订的《主体结构劳务合同》及相应的补充协议进行结算,但原一审法院仍以周XX所持2019年12月15日《雁翔新城B2地块周XX木工班组2#、6#结算协议》为结算依据显然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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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审法院没有综合一审全部笔录情况,以周XX所持结算协议和结算清单予以判决,判决并没有将应该扣除的费用予以扣除,也无法确认再审申请人对2019年12月15日所持《雁翔新城B2地块周XX木工班组2#、6#结算协议》的真实性是认可的 。
(1)综合一审整个庭审笔录,再审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所持《雁翔新城B2地块周XX木工班组2#、6#结算协议》的真实性是不认可的 。
原一审卷宗再审被申请人证据卷第92页《谈话笔录》18行至第22行“······原告:2019年12月15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调解的时候,双方达成了一份结算协议,项目负责人岳川石代表甲方签字,证人是再审申请人公司的董事长周家陆 。这个协议只能确定部位,不能确定量,确定量的单子再审申请人给我撕了 。被代:真实性认可,认可罚款是15000元······”
原一审卷宗再审被申请人证据卷第92页《谈话笔录》倒手第4行至93页第13行“·····?罚款是多少?原告:14000元 。材料款是1953元,帮工是119395元,修补打磨146712元,两项共计266107元,这三项我认可扣除 。被代:罚款是15000元,材料款是18455元,认可帮工和修补打磨的费用两项共计是266107元 。均:安全基金是35652元 。原告:认可罚款最终为15000元,材料款为18455元 。?总价款是怎么计算的 。原告:依据是2019年7月2日双方结算的工程量签证单,已经计算了一个详细的明细单先向法庭提交 。被代:上的量我们认可,但是不完全 。?实际完成工程量15层半是否认可 。原告:认可 。原告:在我今天提交的结算协议中,再审申请人方对此也是认可的,先向法庭提交2019年12月16日节点计算的明细清单一份,上面有岳川石的签字 。?看笔录签字 。”被代在笔录中专门注明“以再审申请人提供的结算单为准” 。综合整个笔录,再审申请人并不认可该结算协议,也就是说再审申请人对再审被申请人按2019年12月15日所持《雁翔新城B2地块周XX木工班组2#、6#结算协议》进行结算的主张并不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