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发现三分损益律的缺陷是谁( 二 )


该篇是最早的地植物生态学著作,为中国古代植物地理科学做出了贡献 。
内容似乎是战国时代农家的资料,通篇采用不同方式对不同的地形、土壤、水文、植被进行了分类,阐述了不同地形、水文、植被、土壤之间有某种联系的启蒙思想,并注意到土壤中动物的情况 。
三分损益法是谁提出的?古代乐律发展史介绍根据《昌氏春秋》的记载,我国古代对于乐律的制定可以追溯至黄帝时期,虽然这个说法不能保证准确,但乐律肯定已经存在上千年的历史 。早在秦以前就发明了乐器和乐曲,曾侯乙编钟就是最好的证明 。三分损益法是古人在制定音律时使用的生律法,它为管长或弦长的长度比例提供了准则 。汉唐盛行歌舞音乐,到了宋元则是以戏曲为主,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古代乐律的发展史,感兴趣的话就一起来看看吧 。
一、“三分损益法”的诞生
唐朝杜佑的《通典》说:“自殷以前,但有五声 。”可见在殷商以前,早就有五声的称谓了 。是哪五声呢?相传周朝吕望的《太公六韬》说:“律管十二,其声有五:宫、商、角、徵、羽 。”这五声的由来,源远流长,已经不太清楚了 。但春秋战国时期成书的《管子地员篇》讲得很生动有趣 。它说:“凡听徴,如负豕觉而骇凡听羽,如马鸣在野凡听宫,如牛鸣窌中,凡听商,如离群羊凡听角,如雉登木以鸣 。”
它还介绍了取宫、商、角、徵、羽中的任一音为主音,把它对应的长度接连乘以4/3及2/3,依次得到五个音,就可构成一个五声音阶而且作为主音的那个音,就是这个五声音阶音调的标志 。例如令黄钟宫音的弦长为9×9=81,则徵音弦长为81×4/3=108商音弦长为108×2/3=72羽音弦长为72×4/3=96角音弦长为96×2/3=64 。将上述五个音依其弦长大小排列如下:徵、羽、官、商、角,即成五声徴调的音阶 。
这个定律法就是蜚声中外的“三分损益法” 。因为弦长与顺率成反比,所以它们之间的频率比均为三比二(即相差五度)或其倍数 。因此,由三分损益法得出的五声音阶实际上是由许多相差五度的音组成的 。所以三分损益法又名“五度相生法” 。五度相生律既简单易算,又和谐悦耳,在我国律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
春秋时期的音乐大体上就是根据这种乐制,演奏出来是十分动人的 。难怪孔子听了《诗经》名篇《关睢》的演奏,兴奋地说:“洋洋乎,盈耳哉!”其精彩程度可知 。数千年间不知出现过多少种律制,而五度相生律的余风遗韵,一直留存不衰,足见它的生命力是很强的 。
二、“十二律”登上我国律学史的舞台
【最早发现三分损益律的缺陷是谁】 由于乐器的发展和音乐实践的要求,加之国内南北方各民族之间的交流日趋频繁,音愈增加,生律愈繁,律制当然要随之发展 。先是在原来五个音之外,再加上变徵和变宫两个半音,组成七声音阶 。更为了变调的需要,又加上了一些半音,使在一均(一个八度)之间,包含十二个音,成为所谓十二律 。
到公元前第三世纪时,十二律已从三分损益法脱颖而出,登上我国律学史的舞台 。十二律的名称,依次为“黄钟、大昌、太簇、夹钟、姑洗、中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和应钟 。”
上述十二律,又称为六律六吕 。顾名思义,黄钟、夹钟、林钟、应钟,当指钟声无疑至于大昌、中吕、南吕的吕字,根据《周礼》与《国语》的提法,吕即同,同即筒,就是竹管的意思 。可以推测大吕、中吕、南吕来源于某些竹管乐器 。剩下几个隐晦难解、古义不明的律名:如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等,依照专家的意见,可能是音译当时南方少数民族传入中原地带的“南蛮鴃舌之音”而成 。
律学的进步,无疑也反过来促进了音乐的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涌现出许多著名的乐师,如师涓、师挚、师旷、师襄等等 。一代名手俞伯牙竞能弹出志在高山、志在流水的格调 。律学的勃发展,必然把制订乐律标准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孟子说过:“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 。”由此可见一斑 。
三、我国古代“以管定律”说
究竟我国古代是以管定律,还是以弦定律,一直存有疑问 。人们多么盼望地下遗物的出土,让事实作出判断 。
1972年我国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第一次发掘出公元前150年以前的一组律管 。这是能发出高低不同的标准声音的十二支竹管,其中最短的10.2厘米,最长的17.65厘米,孔径约0.65厘米,管的下端皆书有“黄钟、大吕、应钟”等音律名称 。为我国古代以管定律说提供了新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