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 , 是指在国外留学 , 顺利完成了学业 , 取得了本科(硕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后 , 而且购买了回国的单程机票 , 言下之意就是不再留在国外决定回中国了 , 就可以去中国中国教育部开具一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准备递交的材料有:所有护照签证页复印件 , 留学心得(A4纸写1页即可) , 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 回国人员登记表 , 返回中国的单程电子机票等 。材料齐全后 , 打个电话预约个 , 再去递材料当场证明能办好 。
根据相关的规定 ,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主要发给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 , 并且在国外居住达到6个月以上的回到国内工作的留学人员 。在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当中 , 不包括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 , 或者是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 , 学习语言的学生 。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 , 教育处决定自2007年1月起在办理此项证明业务时将增加实施新的举措:申请人或代理人须在申请现场 , 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陆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 , 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 。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什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 , 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 , 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
2020年9月1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 , 自2020年11月1日起 , 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自2020年10月1日起 , 驻外使领馆不再受理开具申请 。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 , 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 。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 ,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
扩展资料:
颁发条件: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 ,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 , 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 。
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 , 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 , 不可提前来办) , 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 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如虽已结束学业 , 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 , 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到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登记 , 用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 , 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 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获得何种学位)
3、有效护照身份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4、毕业证及学位证
5、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 , 可以不提供 , 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
另外:交换留学生 , 还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 , 博士后 , 还需要留学院校开具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 , 访问学者 , 还需要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