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登为郡守田登是个怎样的人,田登为郡守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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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登为郡守田登是个怎样的人:田登为郡守主要讲了一个什么故事故事
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名“登”,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 。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 。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 。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 。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 。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 。.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 。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 。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 。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 。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他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原文
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鞭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 。值上无效灯,许人人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日:“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
释义: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 。比喻反动统治者能够胡作非为,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 。
田登为郡守田登是个怎样的人:田登作郡守怒人触其名犯者必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解释>.解释:
古人有一个禁忌:有身份的人的名字不能随便说 。在人们必须说到那个字时,都要改用一个同义词表述 。后来,不仅是原字不能说,连同音字也不能说,这不仅给人们造成极大的不方便,也常常闹出笑话 。
北宋时,一个叫“田登”的人在担任某个州的太守时,非常专制蛮横 。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登”,甚至包括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 。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鞭子 。连他的下属官吏也不行 。于是,全州的人都将晚上点“灯”说成点“火” 。
这年元宵节,按例要放花灯三天,并张榜公布,让老百姓看灯,共度元宵佳节 。州府的官吏在写榜文时,因不能写“灯”,就写成:“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老百姓认为,州官不让老百姓点“灯”,而他们却可以放“火” 。这就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故事 。
田登为郡守田登是个怎样的人:田登为郡守 中的田登是个什么样的人田登
是自私自利的人
田登为郡守田登是个怎样的人:《洲官放火》中的田登是个怎样的人田登 田登(1463-1514) 字有年,成武县永固里人,1496年(明弘治九年)中进士,官至
监察御史 。
田登为官清正廉明,执法严峻 。初任乐亭知县,关心民间疾苦,注重教育,深受
士民爱戴 。
1499年(明弘治十二年),升任南京江西道监察御史 。他说:“御史的职责就是振
纪纲,辨邪正,监察是自己的工作,进言是自己的责任,决不能玩忽职守 。”他常常
根据当时所行政令的得失,向皇帝提出自己的意见 。他的意见多被采纳,受到皇帝嘉
许 。南京时称“南都”,设有一套和北京相同的官僚机构 。南京官僚虽然没有实权,
但有的却依仗职位为所欲为,这时却慑于田登执法严峻不敢肆行枉法了 。田登审理狱
案,不拘泥文卷,注重实情,平反了一些冤狱 。1504年(明弘治十七年)考绩,田登为
最好,受到了褒奖 。1507年(明正德二年)田登出任南京河南道监察御史 。当时吏治腐
败,军伍中的钱粮管理制度大多废驰,侵吞粮饷事件时有发生 。要整饬这种局面,朝
廷认为“非御史有风力者”不可 。田登便被委任清理江北、淮阳、庐凤、安庆等府及
滁、徐、和三州各军卫所有司、军伍文卷 。他到任不到一年,便清查出各项埋没、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