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人员要上报到劳动局备案吗

工厂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一定要在当地劳动局备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不需要在劳动局备案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是一定要去劳动局备案,不一定要备案,不备案也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到劳动局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 。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一般需要到劳动局先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如果给劳动者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需要到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
法律分析
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1、《招用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2、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份(劳动者更换工作单位的);3、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书》;4、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15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备案时,用人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劳动合同书》;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花名册》(见附件2)一式两份;4、劳动关系双方签字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三份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不是一定要去劳动局备案?按月发固定工资,正常8小时上班的是不需要的,就是: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行综合不定时工作制(例如长途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必须按照规定报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
公司没给员工入职去劳动局登记备案,有关系吗?公司没给员工入职去劳动局登记备案的,有关系 。但是得看具体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很重要的标志物就是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得符合比较复杂的条件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 。所以这个时候劳动合同就非常重要 。而劳动用工备案原则上意义就在于将劳动合同的内容在当地人社局系统内办理登记备案,以便于人社部门的管理 。但是现在大多数情况下很多地方的人社局劳动用工备案一个很重要或者甚至是唯一的作用就是为了办完了登记之后才能给这个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给员工交社保的上一个步骤 。
所以这个时候就要看情况了,如果是为了缴纳社保,那么这个登记备案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单纯只是为了登记一份劳动合同用来备案的话,那么除非是这份劳动合同需要当地人社机构盖章才能生效,否则的话劳动用工备案的作用与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应该是相差无几的 。换句话说,如果员工或者单位因争议而劳动仲裁立案了,那么当庭提交的证据当中,想要证明劳动关系的最有利证据,或者说是证据里排在第一位的东西,依然是纸质的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