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超过时效如何维权


农民工为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他们的生存处境却十分艰难,尤其是工伤事故发生后的“维权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那么,工伤超过时效如何维权那?就让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伤超过时效的维权:
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享有获得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但是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是必须通过工伤认定 。如果本人和用人单位均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即丧失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从法律角度讲也就丧失了最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但是如果其所在单位自愿履行应该由单位承担的责任,职工也可以享受到应由单位支付的那部分待遇 。超过时效,当事人即丧失了对权利的主张权,这是各项法律制度的通则,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也是如此 。工伤职工超过时效不能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只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
工伤案件处理流程:
1、发生工伤后,需先去社保局确认单位是否为自己购买了工伤保险 。若单位已买工伤保险,可要求单位在一个月内申报工伤;若没有,则需尽快搜集劳动关系证据,一年之内申报工伤 。
2、待社保局认定为工伤,且医疗期满后可向社保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需是社保局指定的鉴定机构,不同于一般的司法鉴定机构,共分十级,最高级别为1级,最低为10级 。
3、不同的伤情,医疗期也不同 。医疗期内,员工无需上班,单位若有此要求的,员工亦可拒绝 。医疗期内,单位需按照员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待遇发放工资,很多单位提出只发底薪或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都是不合法的 。
4、劳动能力鉴定后,若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
5、理赔事项,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社保局只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单位未买工伤保险的,由单位赔付 。解除劳动关系后,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局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未买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