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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
临牌到期了能上路吗?会有什么后果?临牌到期不能再上路,临牌到期继续上路行驶等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会被记12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
第一条“道路交通安全违章记分”第5项:
机动车辆司机如犯下列其中一项罪行,每项罪行均须被扣12分: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上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被故意覆盖、污损或者未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遗失、遗失、损坏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动车登记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机构申请更换或者更换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
车辆管理办公室应检查提交的证书和代金券,收回牌照或驾驶执照没有丢失,丢失或损坏,并发出一个新的牌照或许可证之日起1天内验收,并出具新的牌照或新的车牌之日起15天内验收 。机动车原车牌号保持不变 。
补发或者换发临时驾驶执照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交通管理机构申请领取临时驾驶号牌:
(一)不卖;
【临牌到期了上路有什么后果】(二)以购买、划拨或者赠与方式取得机动车未登记的;
(三)进行科学研究或者完成实验;
(四)因轴重、总质量、外形尺寸超过国家标准而不予登记的特种机动车 。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沧州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临时牌照过期了上路会怎样临时牌照过期上路,会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其次,临时牌照到期后仍未取得正规牌照的车辆,一律不能上路行驶 。车辆在使用临牌期间上路,不管是闯红灯、违停还是超速,都与正常的机动车一样要接受处罚 。可以再次申领临时号牌,第二次申领临时牌照,需将车主身份证明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副本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将已使用过的旧临时牌照一并收回 。若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 。总结:像这种情况,如果被交警部门发现的话,是需要重新考驾驶证了,驾驶证一共12分会一次性扣完,而且罚款在20元到200元之间 。所以这种行为真的是非常的得不偿失的,司机也不要以为这种小聪明可以蒙混过关 。
临牌过期上路怎么处罚【法律分析】: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车辆使用过期的临时牌照上路,其性质等同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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