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宋代县丞的选任:有出身幕职、令录内选充( 二 )


还有赵鼎 , 担任畿县河东县丞后改为赤县洛阳丞 , 但在此之前 , 登进士第后 , 先后为凤州两当县尉、岷州长道县尉 , 改为京秩后又调任同州户曹 , 最终才得以先后担任了畿县、赤县丞;张耒以进士入官 , 先后担任泗州临淮县主簿和西京河南府寿安县尉两任县佐官;张宇发在担任畿县丞之前 , 以进士入官 , 先后担任和州含山县主簿、温州瑞安县丞两任县佐官 。
从以上这些担任赤、畿县丞的官员事例中 , 不难看出 , 他们在最终担任赤、畿县丞之前 , 都有着丰富的仕途经历 , 且多次辗转于地方各个官职上 , 积累了丰富的基层治理经验 。 由此可知 , 除了是否有出身外 , 从政经历、历任职数以及实际治理能力也是赤、畿、次赤等县丞选任的重要条件之一 。
【历史故事】宋代县丞的选任:有出身幕职、令录内选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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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宋徽宗对县丞的改革
对于次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县的县丞 , 宋代在神宗熙宁四年三月五日普设县丞时 , 就颁布诏令规定“令诸路转运司具州军繁剧 , 县分主户二万户以上 , 增置县丞一员 , 以幕职官或县令人充” , 目的是为了顺应推行新法的需要 , 与赤县丞要求不同的是没有了关于“有出身”的硬性规定 。 由于县丞是为顺应新法需求而设 , 因此 , 新法推行的顺利与否直接导致了在元祐以后县丞一职废设无常的局面 。
宋徽宗即位以后全面恢复新法 , 崇宁二年四月十九日颁布诏令“诸路除已置县丞处外 , 余并置丞一员” , 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 又下诏“诸路创置县丞 , 见今未差注去处尚多 , 如两月以上无本等合入人愿就 , 并未有奏举别官 , 并许不拘资序、考第权入 , 仍支与县丞请给 。 ”
随着宋徽宗朝县丞的普设 , 县丞的设置逐渐与县望等级紧密结合起来 , 对不同等级的县所设置县丞的资序作出了不同的明确规定:今欲承务郎以上知县去处差置县丞 , 并差承务郎以上亲民人 , 次新改官合入知县人 , 并与理为实历知县资序;次第二任监当有举主人 。 万户以上差职官县令及奏举职官知县、县令人 , 万户以下差县令及奏举职官知县、县令人 , 已授差遣待阙人换授 。 又无 , 差经任判、司、簿、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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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务郎是元丰改制后寄禄官的一阶 , 是京官中最低的一阶 , 属于选人新改京官人中最低的一等 , 与宋初的秘书省校书郎、正字、将作监主簿相当 。
资序 , 就是指官员的资任、资历 , 在宋代官职差遣制度下 , 指的就是官员差遣职位的任数和高低 。 在宋代 , 循资原则渗透于官员遴选制度的各方面 , 特别是在中下层幕职州县官的选任制度中 , 与官员的入职资格以及升迁直接挂钩 。 宋代官僚的资序主要分为亲民官和厘务官两类 , 亲民官 , 就是具体负责与百姓息息相关的行政事务的官员 , 而厘务官 , 则主要指辖区内具体事务打交道的官员 , 像财务、坑冶之类的事务 。
四、宋朝官员升调问题
在宋代 , 亲民官与厘务官之间的具体职务有时是可以互管互兼的 。 宋代官员资序的升迁叫做“关升” , 其与官员的考任密切相关 , “积考得资 , 依资叙阶” , 宋代官员大致为一年一考 , 三考一任 。 任数与资序直接相关 , 但“成资”与“满任”又不是同一个概念 , 在实际中 , 很多官员就有可能是两年就成资 , 但三年才满任“国家之制 , 文臣京朝官、武臣堂除官 , 皆二年而代 , 谓之成资;文臣选人、武臣吏部差者 , 皆三年而代 , 谓之年满 。 ”
【历史故事】宋代县丞的选任:有出身幕职、令录内选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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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 在宋代 , 官员升迁 , 除了常调循资以外 , 还有辟举 , 不管是举主 , 还是被举之人 , 都有相关的规定 。 根据《吏部条法》记载 , 若官员考任数满而举主不够 , 改官也需要后延 , 也就是 , 官员改官 , 需要同时满足考任和举主两个要求 。
随着科举取士人数的逐渐增多 , 员多阙少的矛盾在北宋中期以后越来越严重 , 造成官员无阙可的局面 , 以至于有“每三人守一阙 , 一名在官 , 一名被替 , 一名待次 , 凡五七年才成一任”的情况 , 给人事部门造成了很大压力 。 于是 , 政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 规定“诸路知县、县丞员阙 , 许令尚书侍郎左选不以资序并许通行差注” , 降低了对县丞人选资序的要求 。
为缓解这一矛盾 , 还规定诸县丞阙 , 在经使后 , 满一月还无人愿就的 , “关侍郎左选 , 通差选人替见任京朝官成资阙” , “尚书左选经使后满一月 , 无人就而阙到者 , 以奏举职官知县、县令并常调职官知县及应入县令人 , 衮同恩例名次差注” , 同时规定 , 有京朝官愿就者优先 。 所谓经使 , 就是榜阙出阙五日为非次阙 , 非次阙后一日为经使阙 , 以选人注京朝官阙的借阙方式来解缓解员多阙少的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