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是配角(34)

本文转自:天津日报
天生是配角(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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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嗓音工作
有句广告词是这么说的:没声音 , 再好的戏也出不来!有一个好嗓子 , 有好听的声音也是一种职业优势 。 有的人说话声音不高 , 但悦耳动听 。 有的人说话呢 , 则显得高亢刺耳 。 说话的艺术真的不仅仅在于说话的内容、方式 , 也不仅仅在于语调和语气 , 音质、音色、音域、音高 , 这些看似和搞声乐的歌唱家才有关系的事情 , 其实也和以嗓音工作、说话为业的人有关 。
那些诉讼律师天天要在法庭上发表演说 , 靠嗓子来说话 。 即使是只在律师楼里做方案、做文件的律师 , 他总不能不沟通吧 , 总不能不开会讨论吧?律师要认真地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 并且要把自己的意思真实准确地传达给自己的当事人 , 尽管很多时候律师会采取书面方式来进行交流 , 但用嗓音交流仍然是必要的和有效的沟通方式 。 嗓音的先天条件是没有办法改变的 , 但可以用综合的能力和其他条件去弥补 , 甚至会因此形成自己的风格和特点 。 比如单田芳先生和麒麟童先生 , 乍听他们的声音 , 觉得艺术家是这样的吗?一个大哑嗓一个云遮月 , 再听他们的声音 , 才发现原来艺术家就该是这样的!
一个人说话的声音 , 又流利又绝对好听 , 那是播音员在读稿子 。 在一定程度上 , 受众恰恰比较反感“播音腔”和“朗诵体” , 人们需要听的是真话 。 发自肺腑的就是真话 , 没有痕迹才是好的表演 。 为了有更好的嗓音 , 律师甚至也要像演员那样进行练声、吊嗓 , 进行气息训练 。 在注意心态平和的同时 , 保护好自己的嗓子 。 一个律师想要成才 , 是综合能力的锻造 。 评价一个人说话的时候常常说他声音洪亮 , 这好像是个最低要求了 。 一个律师在法庭之上 , 如果连声音洪亮这样的基本要求都做不到 , 那还能是一个好律师吗?其实 , 律师在法庭上做到声音洪亮 , 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 对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了然于胸 , 才能成竹在胸 , 气高韵足 。 不了解案情的律师坐在法庭之上自己就先矮了一截儿 , 言之有物 , 就能声音洪亮 。 声音洪亮是个基本功 。 很多人在公众场合往往说不出话来 , 说了也是羞羞答答 , 不断地锤炼 , 像相声演员那样 , 没事也得练习绕口令 , 大声读报纸 。 在更多场合争取发言的机会 , 就不会紧张激动的时候说不出话来了 。 口齿清楚这样的基本要求 , 对于声音洪亮这个要素来说 , 也是相辅相成的 。 口齿不清楚 , 听众听不懂说了什么 , 那样的发言不是声音洪亮 , 只能叫做声音大 。 有的人一旦说话多声音高嗓子就容易哑了 , 而有的人可以连续说很长时间话也毫无问题 , 嗓音是可以靠发声方法进行锻炼的 。 看来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 , 光靠实力不行 , 光靠颜值也不行 , 没有个好嗓子都不行 。
天生是配角(34)】作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