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寻找二十七年的初恋(寻找10年前初恋)

情感倾诉者:姜金华《那就相忘于江湖》

“我要结婚了,带着你眼中的我的样子 。”接到泓的电话时,我疲于应对第二天的一个采访人员面试,话没有多说,那些不吐不快的碎唾沫也伴着一声“哦”而陷进回忆里 。


女子寻找二十七年的初恋(寻找10年前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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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准备考研,每每穿过夜幕拖着疲惫的身子玩命往寝室钻时,都会看到几对人影在灯光下亲个没完 。就会想到泓 。会傻傻的笑 。我曾无数次鄙夷“一眼十年“的桥段,觉得烟火尘世里的喜欢就应该掷地有声,戛然而止 。而不应该像这般短视 。

2010年高考,是我喜欢泓的第三年,高考失利,我却傻笑 。

“可以多看你一眼,可以多看你一年”,我心心念念的姑娘终于不再隔绝着云月之路,幸运的话会在下晚自习的人潮中看到她,会在那个她熟悉摆放自行车位的地方来一场“精心安排的偶遇” 。

可那双明亮的眼睛,我也只看过三两次,在某一个月考失利后,在哭着喊着撑不下去时,在高考最后一科结束后的猛一回头 。

2011年,寒假,回乡,城小人熟络,我还是遇到了你,撇下一起逛街的亲姐,跳车,狂奔,还是追上了你 。

如今,我还是喜欢那年冬天的自己,可以那么不要脸的去探听一个人的一切,现在呢,旁人眼中多么美好的女子来往不矣,却再也陶登不回那样的悸动 。本来,岁月沉沦的桥段就不该葬送在我身上,觉得滑稽可笑,附庸风雅 。可感觉这种打脸的事向来都是冲着我来的,毫无戒备,痛打落水狗 。

2012年,我大二,整天在宿舍神神叨叨的码字,我说要给泓一个忘不掉的青春,要把她的点滴全倒进我的小说里 。

我这么干了,却再也回不了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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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时间特着迷文字,觉得口中的情话总会带着口水和奇奇怪怪的味道不太好,反倒是文字,总是油墨书香,经得起时间打量 。所以,就决绝的干了自由撰稿人的勾当 。觉得很酷,酷到连小说的名字都是八个字 。

三十万字的小说写得有些动情,可事实是在后来的各种面试时,因为它的缘故,才获得留在人民日报实习的机会 。反倒有些讽刺和摸不着头脑 。

2013年,我大三,喜欢泓的第六年,文章连载,泓却毫无音讯 。那个我珍藏了整整两年的号码终于拨了出去 。

“喂,你在吗?说话啊 。你别哭啊 。。。。。”泓失恋了,只是更惨的是,这是她的初恋,是炸糊 。

后来才知道,那个男生留在了小城补习,看上了别人,却依然在蒙蔽着她 。还是她玩笑间听出了对方说话的破绽才得知对方出轨了 。

而我的那句“我为你写了部小说,小说里的女生是你的名字”在她泣不成声的淹没下,再也没能塞进她的耳畔、心口 。

后来终于去到了泓的城市,距离泓失恋,1天 。

二十个小时的绿皮车,只是为了一场巧合的可以说反胃的不期而遇 。红肿的双眼的她终于和黑着眼圈的我相遇了,有些滑稽,她硬生生的微笑,笑的丑出了天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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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知道岁月不长,你也知道年少的时光躲不过心慌,所以就这样义无反顾的奔跑,奔向你爱的姑娘 。

多少个日日夜夜煲电话粥的嘘寒问暖,也顾不及,也比不上相见恨晚的匆忙 。所以,还是应验了那句“思念过后,奔跑在前” 。喜欢就去追,爱她就去睡,睡她三生三世,睡她至死不渝 。

人会分泌,也会失调 。那天,我好像花光了一屁股的力气,想让喜欢分泌的再多一点 。因为屁股比脑子更接近肾,更接近真实 。

两个人嗨完已经是下午五点了 。冬半年 。这座叫青之城的地方反而出奇的暖,“走慢点,再慢点”,泓一把挽住我的胳膊,再也不说话 。

她的学校不大,可我只能看到两个人的身影被越拉越长,却无能为力 。

终于还是到了要离开的时候,摇晃的校车挤满了人,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我还是跳下了车,默默地跟在她后面 。1356步,从校门到书苑,1200分钟,从津城到青城 。可我依然契合不上你的脚步,整个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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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寒假,选了一个回暖的天气,去街角等你 。像这种守株待兔的伎俩还要拿出来用,觉得自己可笑 。一把年纪,还要逞强 。路上遇到你的同学,聊起你 。说你有了喜欢的人,看中了喜欢的地儿,不在北方,在水乡,不是江南,却也飘摇烟雨 。
【女子寻找二十七年的初恋(寻找10年前初恋)】
从此,我努力想要去到的地方,无暇北顾 。我努力想要看到的风景,就都是水乡 。

2016年,我研三,喜欢你的第九年 。在私教谋了份差事,教一帮正青春预热高考 。晚上十一点,最后一节历史结束,路过拐角,看到那双明媚的眼睛,还以为撞了鬼 。

那是一张照片,在光荣墙上,照片上的女孩眉宇间全是你的样子 。

干净的不可方物,美好的永不停歇 。

喜欢你的十年,是我最拼命地十年 。我只是想着终会有那么一天,我会出现在你的婚礼上,把所有的奋起直追都归罪于你少年时带给我的喜欢 。你曾痴笑不解,为什么不安逸的活在小城,谋个肥差,动用男色,撩个富婆,非要上什么电视,当什么采访人员 。我只是笑而不语 。

因为那是我努力的方向啊,世界那么大,人流那么汹涌,我已然握不住你的手,已然看不到花格配凉拖的你 。

此间的光景,如若再也不见,就要让你看到我 。在人群的最高点,在明亮处,耀眼 。

十年归期,我还是失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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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岁月对你的期许照样会收回 。你不勇敢,自然会有人给你难堪 。

如果真的喜欢,就不要用试探替代喜欢,不要有事没事孤独成瘾 。我曾放不下的十年也会因为人家的一句“我要结婚了”被击得粉碎,毫无还口之力 。

爱情不是刮骨疗伤,也不是下酒的解药 。如果一场没有明目的喜欢就能让你变得勇敢而近乎顽强,那就去爱吧 。因为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样子啊 。

要记得,少年终会长成你喜欢的样子,即使有一天大腹便便,被岁月滚成球样,也要记得,那么多难熬的日日夜夜,是因为有了你的喜欢,才会变得勇敢 。

你我为鱼,不相厮守,不问大道 。不安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作者:姜金华)

老梁手记:

午后,手机突然响起,有朋友加了我的微信(974155981),道明来意后,老梁发觉金华是一个有故事的年轻人,重情,怀旧!接下来,我们有了下面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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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我被金华的这句话感动了:如果追不到你,就要站在人群的最高处,让你看到我!

所以,我答应帮他!帮他完成这个心愿:希望这篇文章,能够被那个十年前的女孩看到!

醉过知酒浓,爱过知情重!

在金华的文字里,我依稀看到了年少轻狂的自己曾经在一个女孩子生日的前99天开始,每天给她发送一条搞笑短信的日子......

十年之约,姜金华还能够再次寻到那个女孩么?!

如果你是认识文中姜金华的那个女孩,可以先联系老梁哈(头条有规定:不能留别人的联系方式)!他等了你十年!为了兑现高一时的一个承诺!

那些青涩的记忆不敢碰,一碰,就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