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化解医疗欠费,难题不能留给医院

_原题为:化解医疗欠费,难题不能留给医院
□ 郑艺姝(医务工作者)
近日,一则“医院救治欠费患者家属跨省还钱”的新闻登上网络热搜。据媒体报道,该患者因严重车祸被送往当地医院救治,出院时仍欠下十几万元医疗费。之后,患者家属积极筹集费用,跨省赶赴医院结清欠款。
先诊疗后付费,彰显的是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理念。良好的就医环境需要医患共同维护,也需要完善的制度做保障。现实中,医疗机构因各种原因承担医疗欠费的事情时有发生。欠费原因,有的是患方无力支付,有的是患者家属不愿支付或只出部分费用,还有的是因为纠纷未解决的患者拒绝支付。有媒体报道,某市级公立医院近一年来,已办理出院的欠费患者中,有的欠费高达30多万元,超过10万元的也有好几起。对于无主患者,所在科室(或院方)还需垫付护工、餐饮、基本生活用品开销等方面支出。
尽管在2013年,我国就建立了针对无支付能力、无身份、无责任机构或责任人员的“三无”患者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但不少医院坦言,受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困难、救助基金支付程序复杂、相关经办机构作用发挥不充分、相关部门间缺乏有效联动等因素影响,能成功申请到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补助的比例很低。那些补不齐的欠费最后多在医院内部“消化”,甚至“平摊”给参与救治科室的医务人员,由此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针对各类医疗欠费问题,政府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动和责任落实,推出更多强有力的保障制度,积极发挥补位和兜底作用,让医疗机构在救治时少一些后顾之忧。医院也要不断提升科学管理、依法追缴的能力。比如,对有能力支付而恶意拖欠医疗费用的患者,可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曝光或走司法追缴途径。
此外,可以借鉴浙江义乌和杭州、福建厦门等地试行的做法,引入信用就医制度,加强医疗、医保、公安、金融等各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法依规为“先诊疗后付费”织好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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