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两部门:规范中医医疗技术命名

规范|两部门:规范中医医疗技术命名】据新华社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强调,中医医疗技术命名应符合中医理论、科学规范、简短准确,体现中医学术特点,采用中医专业术语,不得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不得采用误导患者的用语,不得采用庸俗或有封建迷信色彩的用语。
中医医疗技术是中医临床服务的重要手段。26日公布的《关于规范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技术命名加强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指出,目前,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技术命名方法繁杂随意,存在“一技多名”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技术命名,加强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与《中医医疗技术手册(普及版)》(下称《手册》)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版)》(下称《规范》)中操作方法、内涵相同的中医医疗技术,应使用《手册》和《规范》中的中医医疗技术名称,不得自行命名。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的中医医疗技术服务,保障临床应用安全,降低医疗风险。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中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