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医疗核心制度大学习】第五期: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科室|【医疗核心制度大学习】第五期: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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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高质量发展之筑基篇
医疗核心制度大学习
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对医疗服务的切身感受。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是医院发展的重要保障,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及效率是现代医院管理的基本要求。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为进一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医院在公众号定期推出“医院高质量发展之筑基篇——医疗核心制度大学习”。
?第五期: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定义
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
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3.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4.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释义
Q1
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
如何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
答:尽早识别疑难病例是落实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前提条件,应从院、科两级层面明确疑难病例的识别标准。
(1)医疗机构应根据本机构诊疗范围及医疗技术水平,明确本医疗机构疑难病例识别的基本指征,并要求全体医务人员知晓。
识别疑难病例的基本指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①患者当前有明确的症状体征,但没有明确的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②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③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④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临床科室应当在本医疗机构疑难病例识别基本指征范围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和诊疗常规,进一步细化、明确本科室的疑难病例识别标淮。
Q2
为什么强调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
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答:疑难病例的疾病情况比一般疾病更复杂,诊疗过程所需要的医疗技术条件和支持要求也更高,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所组织的疑难病例讨论会必须由具备较强临床能力的医师参加。同时,医疗机构及其临床科室应组织足够的人员数量及技术力量,保障疑难病例讨论内容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Q3
我院疑难病例讨论的流程是什么?
答:(1)参加人员查看患者;
(2)经治医师汇报病例,其他医师补充说明;
(3)参加人员讨论发言;
(4)主持人作归纳总结。
非计划再次手术的疑难病例讨论,应当在再次手术术后72小时内完成。
Q4
我院对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有何要求?
答:讨论时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科室《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上,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要记录每位发言人的具体发言内容,不能只记综合意见,报告病历部分的内容可以省略。主持人应当对疑难病例讨论记录进行审阅,必要时进行修改,并签名。讨论结论记入病历。
Q5
如何发挥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的作用?
答:一是要妥善解决患者本次就诊需要处理的医疗问题,保障患者当次就医全过程的安全和诊疗质量。二是要强化疑难病例经验积累意识,不断提高医师个人、科室乃至医疗机构层面对同类疑难病例的诊疗水平。三是要在医疗机构内适时交流疑难病例诊疗经验,促进医疗能力和技术水平全面提升。
Q6
为什么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原则上由科主任主持?
答:科主任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对科室疑难病例的诊疗工作进行协调与把关,因此疑难病例讨论理应由科主任主持。在科主任公差期间,应向医疗管理部门备案,由其指定科室负责人承担疑难病例讨论主持职责。
Q7
什么情况下由医疗管理部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