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未提交质量管理自查报告 青岛众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被警告

来源: 信网责编:光影 2021-11-18 17:06:12
信网11月18日讯 (采访人员 岳祥)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因提交2020年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自查报告,青岛众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被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10月22日,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职权,对位于市南区四川路48号丁的青岛众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单位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未于2020年年底前提交2020年度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自查报告。
针对这一情况,11月11日,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警告。
为了解此事具体情况,信网多次联系青岛众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但是其登记的三个电话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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