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河北无新增丨石家庄8地最新通告,长安区、新华区、深泽、晋州……( 五 )


六、做好口罩、消毒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健康培训,提醒员工时刻注意个人卫生,养成佩戴口罩、勤洗手等好习惯。
七、各单位要加强对办公区域、工厂车间、集体宿舍等环境整治,每日对电梯、卫生间、门把手、空调等公共区域和公共接触物品、重点区域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杀,加强单位内各场所通风换气,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八、加强对食堂清洁消毒和卫生安全管理,食堂食品原料特别是冷链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严格执行进货记录、索证索票,确保来源可追溯。实施错峰就餐、餐具一人一用一消毒制,减少堂食和交流。
九、有效管理外来访客,严格落实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及来访登记制度,防止对办公场所防疫安全造成重大隐患。
十、各单位特别是重点、高危行业要认真组织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接种条件的第一时间到我县各接种点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剂的接种。
十一、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情况。每一位公民都应当遵守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市人员要提前向单位、社区报备,核酸检测报告为阳性的居民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跟踪随访、检疫排查、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等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对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行业主管责任,各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单位的督促检查,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谁责”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元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石家庄晋州市晋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关于实行预约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公告根据11月14日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自11月15日起,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参照民政部印发《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第二版)》的通知精神,为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策略,晋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实行预约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是实行预约登记。自即日起,晋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实行预约登记制度,婚姻登记当事人通过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离婚、补领婚姻)业务。预约电话:0311--84316381;网上预约:冀时办APP。
二是控制登记总量。目前,根据本地区疫情风险等级、窗口场地容量和人员配备等因素,每天受理婚姻登记业务20对。今后,按照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我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告知。
三是实行分时段登记。婚姻登记处根据预约时间先后顺序为当事人分时、分段办理婚姻登记业务,避免人员聚集,扎堆登记。
进入婚姻登记处的人员需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扫码测温、台账登记,保持“一米线”的安全距离,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有疑问可通过预约电话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因疫情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晋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1年11月17日
石家庄新乐市
新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致全市各单位的一封信
目前,境外疫情有增无减,国内多地相继报告阳性病例,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仍然较大。根据11月13日省应对疫情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相关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新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现对全市各单位提出如下健康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