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兰州市城关区恢复零售药店 “四类药品”线下销售

11月15日,采访人员从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满足广大群众用药需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城关区于11月11日起恢复辖区药品零售企业线下销售“四类药品”。
兰州市|兰州市城关区恢复零售药店 “四类药品”线下销售】据了解,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强化零售药店防控主体责任,要求对发烧(体温超过37.3℃)及红、黄码顾客不得销售“四类药品”,同时继续暂停互联网平台线上销售“四类药品”,所有零售药店一律不得接受“跑腿”“代购”“代提”等服务代买“四类药品”。
药品零售企业持续严格执行“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管理,对实际经营品种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四类药品”店内销售清单,施行“一店一清单”,在计算机系统设置销售拦截,提示营业员先登记再销售,做好“哨点”信息监测。(兰州晨报)
兰州市|兰州市城关区恢复零售药店 “四类药品”线下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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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甘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