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克|16岁女孩诊所输液过程中休克,质疑医师无执业资质 卫健局:未达到停业程度 已被处罚

近日,家住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的李先生爆料称,10月14日,他16岁的女儿小月因感冒前往高唐县和平诊所就诊。第二天在输液过程中意识模糊并休克,送往高唐县医院抢救后恢复。县医院诊断记录显示小月系液体过敏休克。
李先生请求相关部门调查后得知,诊所看病大夫属无医师资质行医,诊所已被责令停业。然而,李先生发现,诊所至今仍在营业。
休克|16岁女孩诊所输液过程中休克,质疑医师无执业资质 卫健局:未达到停业程度 已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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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内部
和平诊所法人李医生接受采访时称,诊所证件齐全,并向采访人员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李医生表示,事发当日确有操作不规范之处,目前已向卫健局缴纳1.7万元的罚款。高唐县卫健局负责人向红星新闻采访人员回应称,和平诊所确实存在违规行为,但未达到责令停业的程度。目前已对诊所进行处理。
【事发经过】
16岁女孩诊所输液时休克
家属质疑就诊医师无执业资质
李先生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10月14日,小月因感冒前往高唐县和平诊所输液,当天并无异常状况。10月15日下午,小月再次前往该诊所输液,很快感到不适并休克,随后被120接往县医院进行抢救。李先生接到县医院的电话后,立刻赶往医院,待小月恢复后,将小月带回家。
李先生向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提供了一份小月的自述。自述中,小月称,她于10月15日下午4时左右前往和平诊所输液。“由于前一天已来过就诊,因此直接配药打针,在输液前并没有进行皮试。但是,14日就诊是短发女大夫开的单子并且扎针,第二天是长头发低马尾大夫看了单子后配药扎针。扎针后不到十秒,开始有了反应,随之叫了大夫过来,接着呕吐两次后叫医生停止输液。当时只是调小速度,但仍在输,后来反应越来越重,感到全身发麻,在最后闭眼前看到药物已停止流通,随后失去了意识。救护车到来之后,进行了心肺复苏,才渐渐有了意识,但没有力气,只能看见一丝事物且模糊;等到在抢救室治疗,情况才慢慢好转,但出院后仍有呼吸困难等现象,在学校也有恐慌感。”小月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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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月的自述
李先生提供的县医院诊断记录显示,10月15日,小月在诊所输注的是林可霉素和利巴韦林。出现意识不清、呼吸浅弱等症状后,诊所给予心肺复苏术并注射肾上腺素1毫克、地塞米松10毫克,并呼叫120将小月送至县医院。医院诊断为“过敏性休克”。
李先生认为诊所法人李医生态度淡漠。“孩子出事后的第二天、第三天,他都没有来医院看望孩子,也没有给我打电话。”
李先生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他了解到,该诊所是由一位从高唐县医院退休的医生开办,并凭借其执业医师资格证申请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然而,目前诊所由其儿子兼诊所法人李医生坐诊,退休医生很少参与诊疗活动。李先生怀疑,为孩子开药、输液的医师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此外,孩子第一天输液时状况正常,第二天却出现了过敏反应,李先生怀疑第二天和第一天输的不是同一种药物,希望相关部门将药物封存留证。
【家属讨要说法】
已向多部门反映情况
希望诊所赔偿暂不起诉
10月18日,李先生来到诊所找李医生讨要说法,协商未果。李先生于当日拨打聊城市市长热线,对方表示将转告高唐县卫生健康局,请卫生健康局处理后,向李先生给予反馈。根据李先生提供的录音,10月22日,李先生接到卫健局一名男性负责人打来的电话,称事发当天,是由李医生的父亲接待了小月并为其开药,诊所向卫健局提供了李医生父亲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李先生提出质疑,称李医生的父亲并未为小月诊疗,要求卫健局调取诊所监控,进一步核实为小月开药、输液的人员是否具备医师资格证。
10月23日,卫健局一名女性负责人与李先生通电话。对话中再次提到,李医生的父亲为诊所负责人,已向卫健局提供了执业医师资格证。该卫健局负责人称,卫健局每次前往诊所视察时,都会看到李医生的父亲在那里。李先生再次表示,应当核实为小月诊疗的医师本人是否具备医师资格证。
李先生提供的录音显示,10月26日,高唐县人民热线向李先生反馈,称该诊所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执业医师法》。热线人员称,反馈记录显示,李医生的妻子杨某不具备执业医师证或护士证,却参与了输液活动,目前卫健局已掌握相关情况;案件办理需要一定时限,卫健局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已责令诊所停业整顿。反馈记录称,卫健局曾与李先生进行沟通,但李先生“不愿向卫健局进一步说明情况”。李先生表示,自己接到卫健局电话时,已将情况反映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