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疫苗|针对赴外省和来浙人员,浙江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三 )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在前期疫苗接种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接种人群的年龄范围,将疫苗接种人群年龄由12岁以上调整至3岁以上。现阶段,浙江选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开展3-11岁人群接种工作。根据“七普”人口数据,浙江3-11岁人群共548.37万。综合国家疫苗供应情况,浙江计划11月20日前,完成3-11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12月20日前,完成两剂次全程接种。
今年8、9两个月,教育、卫生通力协作,顺利完成了12-17岁人群接种工作,为稳妥有序安全做好全省3-11岁人群接种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针对该年龄段儿童的年龄、身心发育、自我健康防护意识和能力等特点,上周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联合召开了全省接种工作部署会,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在总结12-17岁人群接种服务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部门配合,全省“一盘棋”,认真做好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重点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地按照属地防控办统筹部署和“条抓块统”工作原则,结合未成年人接种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职能、学校责任,合理把握接种工作节奏,确保平稳有序推进。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做好疫苗接种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卫生健康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技术支持,指导接种单位和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地做好疫苗接种和医疗救治保障工作。
二是强化规范接种。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接种实施。接种前应由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并充分告知监护人及受种者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等工作。受种者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受种者在相近时间内还需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14天以上,同时要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三是强化救治保障。各地要针对未成年人医疗救治特点,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医疗救治力量,加强人员培训。接种单位要按照有儿科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儿童适用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原则,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工作。加强心因性反应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
四是强化健康宣教。加强健康知识和免疫策略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家长朋友充分了解疫苗在预防控制传染病中的重要作用,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针对性做好科普宣传和接种时解释说明等工作。
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不信谣、不传谣,接种疫苗后还要继续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确保常态化防控措施不放松,群防群控,共同维护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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