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疫苗|针对赴外省和来浙人员,浙江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10月26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七十八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接种疫苗|针对赴外省和来浙人员,浙江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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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疫苗|针对赴外省和来浙人员,浙江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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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通报了最新疫情情况:10月25日,浙江新增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13例(均为境外输入,其中俄罗斯输入10例,马来西亚2例,尼日利亚1例),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截至25日24时,浙江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465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46例),现有在院治疗确诊病例25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90例(均为境外输入)。截至10月25日24时,浙江已连续496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报告。
境外疫情情况
根据WHO最新疫情报告,截至北京时间10月25日6时30分,全球累计感染2.4亿人,死亡496万例,病死率为2.03%。除欧洲外,全球其他各大区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欧洲区近期出现反弹,美国、英国、俄罗斯等国报告病例又出现上升趋势。全球范围看,Delta株继续保持优势地位,目前已波及全球190多个国家及地区。
西北旅行团关联疫情
自10月17日陕西西安通报2例游客本土确诊病例以来,截至10月25日24时,本轮疫情共涉及12个省(市)共194例阳性感染者,其中内蒙古63例、甘肃51例、宁夏20例、北京19例、陕西14例、贵州12例、河北5例、湖南5例、湖北2例、青海1例、四川1例、山东1例。根据现有的流调和病毒测序结果,病例的病毒全基因组序列与国内此前疫情的同源性低,提示本次疫情是由一起新的境外输入源头引起。本轮疫情呈多点快速发展态势。预计随着风险人群排查和筛查工作持续开展,未来几天发现病例数将继续增多,疫情波及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大,浙江疫情输入风险较大。
为有效应对疫情输入,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夏时畅还就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作通报。
完善“平急一体化”应急机制
保持省、市、县三级常态化防控指挥组织和工作体系,人员相对稳定,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完善平急转换时提级指挥、扁平化管理,工作组、专班化运行的快速响应机制。
进一步提升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能力,推进多轮次、全覆盖、实战化的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现本土初筛阳性感染者后的24小时内指挥体系迅速转入应急状态,并按照《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强化应急处置,坚决跑在疫情前面。
加强国内重点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
主要在“找到人,管住人,引导好人”上下工夫。
一是紧之又紧做好落地找人。各地落实“四方责任”,强化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和“五包一”工作机制,认真仔细排查涉疫人员。
省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涉疫人员数据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落地排查管控;
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全面摸排浙江近期涉疫地区往来旅行组团情况和人员名单,省区域协查管控专班及时下发并督促各地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各地政府、行业部门、单位、社区全面摸排掌握所辖人员近期出行情况,并按要求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同时,进一步强化个人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醒近期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浙返浙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和所在单位报告,倡导疫情发生省份来浙返浙人员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二是细之又细做好闭环管人工作。
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浙返浙人员、要求旅客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的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参照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
对实施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健康码赋码规则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70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要实之又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防疫政策措施和安全出行知识宣传引导,坚持多病同防,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共同做好流感等秋冬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