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广州本轮疫情首位确诊患者出院!新增确诊病例详情公布( 三 )


二、全区单位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体温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单向就坐、合理间隔等防疫措施。
三、全区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剧院、歌舞娱乐场所(KTV)、上网服务场所等〕、旅游景区密闭室内部分暂停营业。公共文化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及旅游景区室外部分限流50%。经营性商业场所须实行扫码(“通行健康码”)进场,并落实预约、错峰、测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在未生成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前务必要落实进场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没有使用智能通讯设备的人员可由亲属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代为申报生成本人“健康码”,并打印随身携带,在进入场所时供扫码查验。
四、全区经营性商业场所要每天进行全面消毒,保持空气流通,继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营业期间利用显示屏、喇叭、广播等工具,在进出通道、营业场所内部循环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及相关要求。
五、全区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科学做好自我防护,减少人员集聚,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保持社交距离,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六、倡导市民群众端午节期间非必要不离穗、不出省,确需离穗、出省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穗、不出省要求。
七、个人或单位未按要求落实上述措施,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广州市增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5号)
各位市民朋友: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为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结合防控工作需要,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流动管理。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穗、不出省,确需离穗、出省的,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要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穗、不出省要求。
二、严格重要场所防控。密闭公共文化旅游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农贸市场、商贸服务、娱乐场所、商铺、图书馆、公园景区等非密闭式公共场所严格实行加强通风、限制人流、测体温、扫(亮)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三、严格大型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大型活动要求,暂停各类大型活动,暂停组织团队旅游活动。端午节期间各镇街、各村(居)不得组织龙舟赛事、龙舟饭等聚集性活动,禁止龙舟下水。
四、严格控制餐饮堂食。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单位内部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体温进场、分批分时段就餐、单向就座、挡板分隔等防疫措施。
五、严格扫码亮码通行。按照《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部分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的通告(第18号)》的要求,相关场所立即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申请专属“通行健康码”并张贴在入口显眼处,市民进入相关场所需扫(亮)码通行。村(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辖区场所和居(村)民“健康码”申报服务工作。
六、严格信息报告。市民要依法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真实准确提供个人信息、健康状况以及其他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重要信息。凡是近期到过中高风险区域或者重点场所、接触过阳性病例及密切接触者的市民,务必主动向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到医疗机构就诊时,不得隐瞒流行病学史。
七、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主动接受新冠疫苗接种,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八、严格责任追究。个人或单位未按要求落实上述措施,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