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罪减一等,朱元璋18年心血的《大诰》,死后为何废而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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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 这也是通常情况下 , 老百姓对于法的理解 , 一个人如果不知道 , 自己犯了法 , 还情有可原 , 尤其是在文盲率极高的古代 。
但是如果一个人明明知道 , 这是犯法的事 , 还要故意去这么做 , 这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 你也不能以不知道为借口和理由 , 来为自己开脱了 。
但是在明朝朱元璋时代 , 这个出身最寒微的皇帝 , 用他前所未有的热情 , 编撰了一部法典《大诰》 , 却出现了奇怪的一幕 , 那就是知法犯法 , 罪减一等 , 朱元璋为什么会有如此奇怪的决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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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于朱元璋的第一印象就是 , 他继位之后 , 为了肃清贪官 , 巩固权力 , 实施了很多骇人听闻的大案 。
光是洪武年间 , 就有著名的四大要案 , 郭桓案、空印案、胡惟庸案、蓝玉案 , 这四起答案是朱元璋时期著名的四起答案 , 牵连进去的王公贵族不计其数 。
其中光是蓝玉案 , 而被诛杀者多达1.5万人 , 军中的骁勇将领差不多都被杀戮殆尽 , 朱元璋还手诏布布告天下 , 并条例爰书为《逆臣录》 , 列名《逆臣录》 , 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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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不但是杀人多 , 而且使用的刑罚也非常残酷 , 有些是古代有的 , 有些则是朱元璋发明的 , 想什么抽肠 , 枭首 , 凌迟等等 。
最著名的就是朱元璋的剥皮 , 不但要剥皮而且还要在皮中装上稻草 , 放到衙门后面的神龛中 , 让当官都一次警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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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如此严刑峻法 , 目的有三个 , 一个是巩固自己的权力 , 一个是惩治腐败 , 另一个就是对臣民进行有效的统治 。
为此朱元璋非常重视法律的建设 , 应该说朱元璋做了皇帝之后是非常忙的 , 朱元璋有多忙 , 他最忙的一段时间 , 是洪武十八年(1385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 。 据说在这8天时间里 , 朱元璋共批阅奏章1660份、处理国事3391件 , 平均下来 , 每天要批阅奏章200多份、处理国事400多件 。
朱元璋自己总结说 , “朕膺天命三十有一年 , 忧危积心 , 日勤不怠······” , 这话他自己总结的没有夸大 , 朱元璋绝对是劳模中的劳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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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的忙碌 , 但是朱元璋对一件事情非常重视 , 那就是法律 , 具体来说 , 朱元璋非常重视一本叫《大诰》的法律 。
中国的法律都是成文法 , 从写刑书铸刑鼎开始 , 中国就有了明确的成文法 , 犯什么罪需要怎么惩罚 , 都要写出来 。
每个朝代都有自己的法典 , 明朝也有一本叫《大明律》 , 作为国家最主要的法律 , 但是朱元璋这个人出身贫寒 , 知道这个国家大多数人都是文盲 , 也看不懂那些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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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朱元璋发明了中国第一套判例法 , 这就是《大诰》 , 他里面没有法律条文 , 而且一个个的案例 , 朱元璋把他办过的大案要案 , 全部都写在里面 。
什么人 , 犯了什么事 , 最后受到了什么惩罚 , 那写的是清清楚楚 , 老百姓就算不识字 , 对于故事他们还是能记住的 , 尤其是里面残酷的刑罚 , 更是让人过目不忘 。
朱元璋为了推行自己的《大诰》 , 规定每家每户都要学习 , 而且还有一个更奇葩的规定为了鼓励每家每户学习《大诰》 , 朱元璋规定一个人犯了罪之后 , 先去你家看一看有没有《大诰》这本书 , 如果有 , 那么恭喜你 , 你就可以罪减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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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奇怪不奇怪 , 明明知道这样做是犯罪 , 只要你有《大诰》反而能罪减一等 , 这就是朱元璋时代的矛盾之处 。
朱元璋要做的是为子孙后代做好每一件事 , 后代只需要按照成例办就行了 , 所以朱元璋就特别重视法律的建设 , 尤其是《大诰》 。
经常亲自参与讨论 , 从洪武十八年颁布以来 , 不断地修订和增加 , 朱元璋希望通过这本书的普及 , 让官员和百姓都能遵纪守法 , 把大明变成一个“法制”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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