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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中学教育实践教学管理与教学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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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践教学管理与教学设备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 , 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教学设备的使用效率 , 保障教学设备正常运转 , 特制定实践教学管理与教学设备管理办法 。
第一节 校内实验、实训教学管理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的目的就是按照教学大纲和有关要求 , 培养学生独立的实践工作能力 , 完成对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 , 通过实验、实训教学 , 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独立思考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为了保证实验、实训达到预期效果 , 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实验、实训教学计划的制订、实施与检查 (一)教学计划地制定与实施 1.各专业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应按各专业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内容制定 , 实验、实训教学计划需经系( 。

2、部)审核 , 报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教务处批准备案 。
2.实验、实训课时应不少于大纲要求 , 一般不允许免开或少开 。
特殊情况需经教务处及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审批后调整 。
3.每学期期末放假前的第四个周(一年级第一学期在开学后一周内) , 各部系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大纲要求 , 将下一学期的实践教学课程表(实验实训的专业、班级、人数、内容、学时、时间及指导教师)报职业技能训练中心 , 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对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审核、调整后报教务处 , 教务处再统筹安排公共课和理论课 。
4.实践教学计划一旦实施 , 不可随意更改 , 如需调整 , 应填写调课申请单 , 由系(部)主任签字加盖部系章后 , 送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实践教学指导办公室审批 , 审批调 。

3、整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调课 。
调课申请单一式三份 , 一份系(部)留存 , 一份交职业技能训练中心留存 ,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
(二)实践教学督导 5. 督导办、教务处、职业技能训练中心会同系(部)对实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
6. 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各系部将下列资料报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实践教学指导办公室: 被抽查学生的实验或实训报告(见附表一); 各专业实践课程成绩统计表(见附表二); 实验项目开出情况汇总表(电子文档 , 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汇总后需报省教育厅 。
见附表三) 实践教师课时汇总表(见附表四 , 本表一式三份 , 一份自留 , 一份交系(部)保存 , 一份交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备案 。
) 7.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 ,。

4、实践课指导教师应根据实践教学课程表 , 填写实践教学进度计划表 。
(参见附表四: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模板)打印文档 , 一式三份 , 由实践指导教师及各系部负责人签字后 , 一份自留 , 一份系部存留 , 一份送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备案 。
8.教学计划内的实践教学活动 , 必须提前至少一周时间 , 由系主任签字 , 加盖系部公章 , 送交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实践教学指导办公室审批后生效 。
9.教学计划外实践教学活动(包含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前的辅导 , 原则上应在安排在教学计划之内 , 特殊情况必须阐明原因)需提前至少两周将具体计划安排(上课内容、时间、地点、班级及指导教师)报职业技能训练中心 , 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 , 方可计算工作量 。
二、实验、实训课的备课 1 。

5、. 以部系为单位 , 各专业实践指导教师应根据实践教学大纲要求及学院实际情况 , 认真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 。
内容以教学模块为单位 , 并附有考核及评分标准 。
实验指导书(内容见附表八)及实训指导书(内容见附表九)每学期都要集中检查一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 。
此项作为实践教学业绩考核内容之一 。
2.实践指导教师课前应认真查阅相关实验、实训规范 , 熟悉实验理论及实验仪器操作规程 。
三、实验、实训课的准备 1.开课前 , 实践课指导教师应根据本学期实验实训内容 , 在开课前一周组织好所需器材 , 并进行逐项检查 , 预做实验 , 确保实验的正常进行 。
2.因主观因素使实验实训课不能按实验、实训计划进行 , 按“教学事故”处理 。
四、实 。

6、验、实训课的指导 1.实验实训课指导教师每堂课都要检查学生人数并做考勤记录 。
2.学生第一次进入实训(验)室上课 , 实践指导教师应宣读有关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学生在实验实训之前认真阅读实训(验)指导书;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实践活动 , 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 , 实践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 , 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
3.学生实验(实训)前 , 指导教师应讲授实验(实训)目的、内容、原理、仪器的使用方法、实验(实训)步骤、注意事项等 。
4.实践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 , 正确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 并通过教学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指导水平 。
中途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实训) 场所 。
5.掌握好实验(实 。

7、训)进度 , 一般情况下不得提前或拖后下课 。
实验(实训)结束后 , 应组织学生做好仪器设备的归位、清点和卫生打扫等工作 。
五、实践教学活动纪律 学生的实践教学活动纪律应根据专业性质和专业特点制订 ,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1)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及学院和企业的有关规章制度 。
(2)严格遵守操作(施工)规程 , 保证实践教学活动安全 。
(3)严格遵守实践教学活动场所和实践教学活动单位规定的考勤与劳动纪律; (4)爱护劳动工具和仪器设备 , 未经现场指导人员许可 , 不得擅自接通电源、开动机器和使用仪器 。
如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经济损失 , 根据其情节严肃处理或给予经济赔偿 。
(5)学生在实训结束时 , 学校或单位应对学生实训做出鉴 。

8、定 。
鉴定以思想表现为主要内容 , 着重学习态度、劳动纪律 , 工作表现及团结互助等方面 , 其方法是:先由学生做实训自我鉴定 , 实训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 由实训指导教师写出评语报系(部)存档 。
六、实验实训课登记 1.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课前要到实验室管理员处签到(见附表六) , 签到后方可打开实验室的门 。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老师的到课情况 , 并监督其设备使用情况和室内卫生情况 。
此表作为实践教师业绩考核依据之一 。
2. 为了利于设备管理 , 第一堂实践课指导教师应负责对学生进行分组、确定工位并登记在“实验室使用记录本”上(见附表七) 。
学生每次做实验的工位不得随意调整 。
3. 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室内设备清单填写到室内 。

9、记录本的首页上 , 任课教师有责任进行设备检查并填写“使用登记” 。
七、实践技术改进及信息反馈1.实践指导教师应不断进行实验技术改进 , 以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和实践教学质量 。
2.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 , 对实践指导教师进行民主测评 , 随机检查实践指导情况 , 作为实践教师业绩考核依据之一 。
八、学生实验(实训)成绩考核制度 1.凡实践课时大于或等于该课程理论课时的30% , 该课程实践部分应单独考核 , 实行百分制 。
2.实践成绩的评定:评定的依据主要由实际操作技能水平、实践操作过程及结果、实践纪律、实践报告等组成 。
评定的标准由该课程实践指导老师依据该课程实践的性质等各方面因素制定 。
实践成绩由平时成绩和单 。

10、独考核成绩构成 。
对实践要求较高的专业课必须组织现场操作考核 。
实践课时少于该课程理论课时30%的课程 , 其实践考核视情况可采用抽考方式或面试口述方式进行 。
对于进行测试的学生 , 其实验(实训)成绩以平时成绩为主 。
3.每学期累计有三次不参加实践课程 , 其考核成绩视为不及格 。
实践课成绩不及格者 , 每门课程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 但需缴纳补考费 。
补考仍不及格者或无故不参加实践者 , 取消其理论课考试资格 。
4.无故未按时交实验(实训)报告的学生 , 其当次考核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
九、集中实训、实习(含毕业设计及论文答辩) 1.集中实训分校内实训和校外两种 。
凡集中实训一周以上的课程 , 由任课教师编写实训指导书和实训计划(见附 。

11、表九) , 经各部系审查后 , 提前一周将实训计划和安排送交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实践教学指导办公室 。
实训结束后收交实训报告(见附表十) , 由实训带队指导教师会同任课教师评定学生的实训成绩 。
2.为了加强集中实训、实习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 各系部应成立实训、实习领导小组 , 部系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 下设副组长两人 , 协 调和监督实训、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其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是:1) 负责建立校外实训基地 , 原则上每个专业至少建立两个校外实训基地 。
2) 组织制订并实施实训、实习计划 , 安排落实实训、实习场所 。
3) 做好实训、实习动员工作 。
4) 指定实训、实习指导教师 。
5) 负责制定实训、实习成绩考核标准 。
6) 落 。

12、实师生在实训、实习单位的学习与生活安排 。
7) 检查实训、实习进度和效果 。
8) 总结实训、实习工作经验 , 负责将系(部)实训情况汇总 , 交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实践指导办公室备案 。
3.实训、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1) 贯彻执行实训、实习计划 。
(2) 根据各系(部)各专业的安排 , 做好实训、实习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
(3) 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 , 帮助和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 。
(4) 负责学生业务指导 , 检查学生实训、实习日记 , 批阅实训、实习报告 , 组织评定实训、实习成绩并做出书面评语 。
(5) 实训、实习结束后 , 将书面实训、实习报告交各系部实训、实习管理小组 。
(6) 实训、实习结束后一周内 , 将 。

13、实训、实习考核成绩送系(部) , 系主任签名并加盖系(部)公章后 , 送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实践教学指导办公室备案 。
说明: 1.一至六项由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各相关的实践教学教研室负责 , 每学期结束后或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 , 以学期为单元 , 将相关资料整理后交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实践教学指导办公室存档; 七至九项由实践教学指导办公室统一管理 。
2.第二节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职责及其业务考核 一、实践指导教师任职条件、工作职责: 1.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各项教育方针、遵纪守法、团结同志、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护公物、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热爱本职工作; (2)实验(训)指导教师必须具备从事相应实验、实训 。

14、指导工作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 , 或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
2.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学院、系、室各项规章制度 , 努力工作、 服从实践教学工作安排; (2)认真做好实践教学工作 , 积极开展实践教研活动 , 及时修改实训(验)指导书 , 总结交流实践教学经验 , 改进教学方法 , 提高实践教学效果; (3)做好实训(验)室安全与卫生等管理工作; (4)认真做好实训(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与损坏登记工作; (5)积极搞好实验室建设; (6)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 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和本专业相关的新知识 。
二、实训(验)指导教师业务考核制度: 为了正确评价实践指导教师工作情况、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提 。

15、高实践教学质量 , 职业技能训练中心、系(部)每学期对实践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
考核的内容及办法如下: 工作量考核内容 1.实验课包括:实验指导书的编写与修改、实验预做、实验指导、实验报告批改、实验考试; 实训课包括:实训指导书的编写与修改、实训工作准备、实训指导、技能考核辅导、实训总结、实训评价、毕业设计指导等 。
2. 工作量考核标准 实验、实训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计算系数如下: (1)以班为单位 , 班级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上(不足35人 , 课时量乘0.8): 1) 校内实验、实训课每课时按1学时计算 ,。
2) 校外实训每天按8课时计算 , 每课时按0.5学时计算 。
3) 校内实验、实训课辅助实验、 。

16、实训指导教师工作量计算: 超过35人的上课班级 , 根据实践课程的难易程度及安全程度等性质和特点, 可以配备辅助实践指导教师1名 , 其课时按0.5学时计算 。
但需由各系(部)推荐并报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审批 , 通过后方可实行 。
4) 实训过程中指导上机、听力、口语每课时按0.6学时计算 。
5) 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及论文答辩的教师 , 每个课题最多带5名学生 , 指导每名学生按5课时计算 , 学时算法同上 。
(2)15人以上的分组 校内实验、实训分组 , 负责教师每课时按0.5学时计算 。
校外实训分组 , 负责教师每周按2学时计算 。
3.实践教学质量考核 (1) 职业技能训练中心、系(部)主任通过平时检查 , 了解实验、实训指导教师执 。

17、行教学计划情况; (2) 实验报告的批改及实验准备、指导情况; (3) 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教学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4) 学生座谈会、学生民意测验情况; 任课教师座谈会情况; )5(6) 同行、领导听课情况; (7) 指导书编写、修改与评比情况; (8) 组织教学情况; (9) 撰写改进实验教学方法等论文; (10) 抽查实验教学效果 。
以上各项中有三项不达标者 , 实践教学质量考核为不合格 , 总工作量将扣除20% 。
或按以上的考核工作量计算 , 教学与管理不达标者 , 一次给予通报批评 , 两次给予警告 , 累计三次或三次以上者 , 相应的工作量减半计算 。
第二节 实验、实训室管理 实验、实训室管理由实验、实训室管 。

18、理员和实践指导教师共同负责 。
实训(验)室管理员负责全面管理;实践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学生管理、仪器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和卫生管理 。
一、实验、实训室管理要求 1.器材管理 (1)设备完好率100%(含水、电、门、窗、锁、玻璃、窗帘、灯具等各类设施) 。
(2)器材及时保养、定期除迹上油 , 旧设备定期保养以无脏迹、无灰尘、无新锈为标准 。
(3)固定资产编号、标签齐全规范 。
(4)帐、卡、物相符 。
(5)实验、实训室的实验登记、器材帐务、器材借用等登记规范、齐全; (6)实验、实训室规章制度、大型设备操作制度上墙 。
2.安全管理 每天下班前进行安全性检查 , 切断电源、水源;器材存放安全、 门窗关闭好、窗帘挂好 。

19、等 。
3.环境管理 (1)墙面无、空中无灰网 , 无脏迹;门窗玻璃洁净 。
(2)室内仪器、仪表等设施无积尘 。
(3)地面清洁卫生 。
(4)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
二、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 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各实践教学教研室负责检查各实训(验)室的器材、卫生、安全等 , 将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 并及时反馈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实践教学指导办公室及各系(部)实训(验)负责人 , 每学期的检查记录作为实践教师考核依据之一 。
三、实训(验)室的建设 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 , 结合实训(验)室的具体情况 , 由系(部)提出实训(验)室建设规划 , 经教务处、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审核后 , 报主管院长批准 。
第三节 职业技能管理中心管理模式 一、委托管理模 。

20、式: 实践指导教师、辅助实践指导教师和实验员以使用单位为主 , 单一系(部)使用的实验、实训室 , 使用时间超1周时 , 由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委托相关系(部)短期管理 , 采取设备短期交接的委托管理模式 , 双方各持一套实验室或实训室钥匙 。
室内卫生与安全由系(部)管理;设备、仪器的维护以使用单位为主 , 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协助 。
实训(验)指导书的编写和指导教师的教学评价由系(部)负责 。
二、协调管理模式: 实践指导教师、辅助实践指导教师和实验员以使用单位为主 , 多个系(部)共同使用的实验、实训室 , 由职业技能训练中心统一管理 , 负责 , (部)使用期内室内卫生与安全由使用系实训 。
协调安排实验、设备的维修、维护由中心统一管理 。
交接方 。

【中学|中学教育实践教学管理与教学设备管理办法】21、式分为使用部门之间直接交接和通过技能训练中心间接交接两种 。
实验、实训指导书的编写和指导教师的教学评价由系(部)负责 。
三、统一管理模式: 实验员和实训教师以技能训练中心为主 。
卫生、安全、实验、实训等安排与管理以技能训练中心为主 。
实验、实训指导书的编写和指导教师的教学评价由技能训练中心负责 。
第五节 职业技能训练经费管理 一、委托管理和协调管理模式: 基本开支 , 如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项目开支由使用单位负责 , 如电费、维修配件等项目开支由使用部门按学期使用课时分摊;聘用的实验员和专业教师的费用从各个院系的实训经费中按课时比例支出;易碎、易损、价值不足100元的物品由各系(部)保管;其它设备、仪器等共同使用 , 实行交接制 , 使用期间损坏部分发生的经费 , 从相关使用部门的经费中支出 。
二、统一管理模式: 院里拨到系里的经费全部用于实验、实训的各项费用支出 , 超出教学计划 , 经费不足部分由学生自负 。
院外培训支出由技能培训单位或个人与技能训练中心共同协商从其经费中支出 。
第六节 职业技能训练中心采购办法 由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或系(部)提出申请购买方案和价格 , 经分 管院长批准 , 科研处和使用单位共同采购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321/0021742556.html

    标题:中学|中学教育实践教学管理与教学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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