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申报开始啦,最高500万!( 三 )


4、书面材料初审并盖章 。 申报材料中需签章齐全 , 附件《闵行区鼓励引导企业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政策申请表街镇意见》由企业注册地所在镇、莘庄工业区、街道提出意见并盖章后报送至区经委企业服务科 。 未经初审盖章的材料不予受理 。
5、递交书面材料 。 将书面材料送到以下地址:闵行区沪闵路6558号闵行区经济委员会406室企业服务科 。
其他事项:
1、区经委企业服务科负责资料初审工作 , 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审核意见 , 并根据企业申报情况 , 负责安排企业实地走访、中介机构访谈、组织评审等工作 。
2、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8日 , 建议尽早提交 , 过期不予受理 。
3、书面资料递交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 , 下午1:30~5:00 , 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
4、联系地址:沪闵路6558号406室;
5、联系人:朱老师、刘老师;
6、电话:6413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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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闵行区鼓励引导企业上市(挂牌)政策申请承诺书》
附件:2、《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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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闵行经委
编辑:李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