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申报开始啦,最高500万!( 二 )


(5)企业境外上市过程中签订的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合同、相应的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及汇总表(时间、金额、收款单位等);
(6)企业境外上市情况说明(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境外上市募资及投资情况、企业后续发展计划等);
(7)企业历年完税证明及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8)企业所在街镇、工业区意见;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0)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11)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PDF电子档 。
(六)鼓励并购重组上市
01申请条件:
(1)注册纳税在闵行区企业;
(2)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借壳上市 , 并将企业保留在本区的;
(3)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借壳上市 , 并将上市企业新迁入本区的;
02扶持标准:
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借壳上市 , 并将企业保留在本区的 , 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 。 如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借壳上市 , 并将上市企业新迁入本区的 , 视同本区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 。
03申报材料:
(1)《闵行区上市政策申请表》;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登记证件复印件 , 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及申请当年度月度会计报表、当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新迁入本区的并购企业(上市主体)还须提供新迁入后的营业执照文件、发行审核机构出具的有关企业首发上市申请受理函复印件或发行审核机构出具的发行核准文件复印件;
(3)企业实行重组兼并借壳上市的 , 还需提供:上市过程中签订的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合同、相应的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及汇总表(时间、金额、收款单位等) , 企业重组兼并上市情况说明(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并购重组方案与实施过程出资证明、企业后续发展计划、新增地方贡献等) , 审核机关批准文件;
(4)企业历年完税证明及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5)企业所在街镇、工业区意见;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7)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8)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PDF电子档 。
二、鼓励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和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
(七)鼓励新三板挂牌
01申请条件:
(1)注册纳税在闵行区企业;
(2)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交易 。
02扶持标准:
本区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 基础层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创新层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精选层企业给予不超过7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八)鼓励上股交挂牌
01申请条件:
(1)注册纳税在闵行区企业;
(2)已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交易 。
02扶持标准:
本区企业为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而完成股份制改造的 , 按照股改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挂牌后一次性奖励最高75万元 , 奖励总额不超过105万元进行核准 。
03申报材料:
新三板、上股交挂牌企业提交的材料如下:
(1)《闵行区上市政策申请表》;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及企业改制后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及申请当年度月度会计报表;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责任公司或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出具的同意挂牌证明文件复印件;
(4)企业挂牌过程中与中介机构签订的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合同、相应的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及汇总表(时间、金额、收款单位等);
(5)企业挂牌情况说明(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本次挂牌情况、融资情况、企业后续发展计划等);
(6)企业历年纳税情况及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7)企业所在街镇、工业区意见;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9)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的承诺书;
(10)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PDF电子档 。
项目申报方法和程序
1、准备电子版申报资料 。 请拟申报企业登录闵行企业服务平台(kjzc.shmh.gov.cn) , 根据要求准备电子文档、真实性承诺书(附件1)及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附件2)并上传 。
2、电子版申报材料预审 。 15个工作日内 , 会将预审通过通知、补充材料通知或不符合申报条件通知回复至企业 。
3、准备书面材料 。 企业收到预审通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 , 按照如下要求打印并胶装书面申报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 , 以厚硬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封面请注明申报政策条款、项目类别和企业名称) , 采用胶装 , 不采用胶圈、文件夹、金属钉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 。 (书面材料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