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舒兰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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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声网讯(舒兰市人民法院刘鳕湾)近日 , 舒兰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 张某起诉林某要求离婚 , 认为夫妻感情破裂 , 无和好可能 , 并且双方育有一子 , 刚刚8岁 。 法官通过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引导 , 最终通过调解的方式平息了双方的怒火 , 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
原告张某称与被告林某婚后常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矛盾 , 致夫妻感情不和 , 故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 原、被告在一次争执中 , 被告将原告打伤 , 致其多处皮肤挫伤 。 该案中 , 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互不退让 。 在充分掌握案件情况后 , 主审法官征询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 耐心对案件进行了调解 。 调解中 , 法官充分考量多方因素 , 兼顾法律与情理 , 最终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 , 并主动提出抚养两人8岁的儿子 , 并且不问原告要抚养费 。 至此 , 该案所涉及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
舒兰法院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承办法官在对案件进行审理时 , 始终秉承调解优先的原则 , 怀有一颗公平正义之心 , 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充分考量当事人的利益诉求 , 达成统一共识 , 从而彻底化解纠纷 , 做到案结事了 , 维护社会稳定 , 提高司法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