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房山西潞街道某路口“碰瓷”,涉嫌敲诈勒索罪受审

醉驾入刑之后 ,
醉酒驾车拘役又罚款 ,
有些人就专门盯上酒驾的司机 ,
蹲坑“碰瓷” ,
对其进行敲诈勒索 。
2月23日 ,
房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
一起被告人陈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案件 ,
该案未当庭宣判 。

一男子在房山西潞街道某路口“碰瓷”,涉嫌敲诈勒索罪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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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6日20时至23时许 , 被告人陈某在房山某烧烤店附近蹲守酒驾司机时 , 发现被害人杨先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离开 , 随即驾车进行尾随 。
当杨先生驾车行驶至西潞街道某路口时准备左转时 , 陈某向左驶入逆向车道超车并向右打方向 , 故意与杨先生驾驶的车辆发生事故 , 后以杨先生酒后驾车 , 报警将受到处理相要挟 , 要求杨先生支付修车、耽误用车的费用共计人民币1万元 。 后杨先生的家人来到现场 , 认为遭到敲诈后报警 。
当检方向法庭出示监控录像时 , 并讯问被告人陈某是否是他本人时 , 被告人陈某表示“看不清”“记不清当晚发生了什么” 。

一男子在房山西潞街道某路口“碰瓷”,涉嫌敲诈勒索罪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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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认为 , 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陈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 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 系犯罪未遂 ,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 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 并处罚金 。
据检方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显示 , 在此次交通事故中 , 陈某承担七成责任 , 面包车车主杨先生承担三成责任 。 因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杨先生被暂扣驾照6个月 , 记12分 , 并被罚款1500元 。 该案未当庭宣判 。
房山政法在此提示: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 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 不论在何时、何处 , 切勿心存侥幸 , 切忌酒后开车 , 切勿以身试法!
市民若发现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 可拨打110报警电话 , 或向执勤民警进行举报 , 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
来源丨房山法院
编辑丨李馨亚乌日娜
一男子在房山西潞街道某路口“碰瓷”,涉嫌敲诈勒索罪受审】审核丨郭珺刘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