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演员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案,无须刻意强调“德云社”

原演员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案 , 无须刻意强调“德云社”
乔志峰
缓刑考验期内犯案被抓 , 原德云社演员啜梦珏涉嫌诈骗罪将受审 。

原演员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案,无须刻意强调“德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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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诈骗罪被判缓刑的原德云社演员啜梦珏 , 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涉嫌诈骗 。 去年10月 , 警方在通州某小区将他抓获 。 此案将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 。 公诉机关起诉称 ,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间 , 啜梦珏以能办理小客车指标为由 , 骗取冯先生人民币46万元 。 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间 , 冯先生因朋友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 被告人啜梦珏虚构自己“有关系”可以为其办理取保候审为由 , 共骗取冯先生人民币26万元 。 (2月25日北京日报客户端)
缓刑期内再犯案 , 堪称是屡教不改 , 用一句非常难听的老话来说 , 就是那啥改不了吃啥 。
我注意到 , 媒体在报道此人此案时 , 都是将当事人称作“原德云社演员啜梦珏” , 很多还都写入了大标题 。
这其实很容易理解 。 德云社名气大啊 , 是演艺界的“大牌”啊 , 提起德云社可谓是尽人皆知 , 还让人第一时间就能联想起郭德纲 。 如果不在名字前加上德云社 , 啜梦珏是谁 , 或许有人知道 , 但肯定不是所有人都知道 , 知名度和影响力肯定没有德云社、郭德纲大 。
原演员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案,无须刻意强调“德云社”】做新闻嘛 , 就是要找到最能吸引人的“亮点” , 以此来招徕眼球、获取流量 。
流量焦虑 , 是当前传播领域最大的共性之一 。 不管是自媒体 , 还是传统媒体 , 都在千方百计增加流量 , 进而保障传播效率和和传播效果 , 最终攫取广告等附属收益 。
这原本无可厚非 , 也是传播规律 。 但很多事情都要把握一个度 , 过犹不及 。 啜梦珏之前确曾是“德云社”演员的身份 , 曾使用艺名“啜鹤雄” , 但因“违背行规” , 于2016年被德云社“清门” 。 很显然 , 他早就不是德云社的人了 , 现如今跟德云社没有一毛钱关系 , 跟郭德纲也八竿子打不着 。 在提到他的时候 , 无须刻意强调“德云社”的招牌 。
类似的“傍大牌”现象 , 其实屡见不鲜 。 若干年前 ,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 , 案件中6名被告都是“80后” , 多数为初中文化 , 其中第一被告人朱某曾多次对外称曾是著名演员赵薇的保镖 。 媒体报道该案时也特意提到这一点 , 并且还着墨不少 , 显然也是将其当作了一个吸引读者的“亮点” 。
男子贩毒跟赵薇有什么关系 , 毒贩本人要“多次对外称”?毒贩的目的 , 可能是为了满足一下虚荣心 , 显示自己不是普通人 , 也曾经“阔过” , 跟名人打过交道 。 甚至 , 他还有借此抬高自己身份 , 在审判中挣点“印象分”的意思 。
可是 , 当过赵薇的保镖就很了不起吗?说句不中听的话 , 赵薇曾经的、现在的保镖多了去了 , 你算个什么角色呢?如果你真是“大人物”、真是赵薇保镖中的“头牌” , 你还会沦落到贩毒的地步吗?把这些挂在嘴边上 , 除了满足一下虚荣心之外 , 有什么用呢?
好笑的是 , 不光毒贩自己“多次对外称”曾是著名演员赵薇的保镖 , 辩护人与其交流时也“提及此事” , 就连媒体报道的题目也是《男子两次贩毒受审 , 自称赵薇保镖》 。 一起本来很普通的贩毒案件 , 仅仅是扯上了“赵薇的保镖” , 似乎就立即“化腐朽为神奇” , 有了吸引眼球的噱头 。
现如今名人很吃香 , 什么只要跟名人扯上关系似乎就有了“价值” 。 普通人以跟名人有“关系”为荣 , 哪怕这所谓的“关系”其实八竿子也打不着 。 更有喜欢八卦之人 , 喜欢扒名人的隐私或花边为乐 , 甚至一些媒体也不能免俗 。 看看报纸上充斥的名人“秘闻” , 看看某超女穿个裙子的新闻就能占领诸多媒体的版面 , 我们只能苦笑 。
对违法案件 , 报道的角度有很多 , 比如对当事人的犯罪过程进行剖析 , 警示世人;比如对公安干警破获案件的神勇进行追踪 , 震慑犯罪……跟上边这些角度比起来 , “男子贩毒受审自称赵薇保镖”之类的角度 , 是否有点舍本逐末或者说是过于无聊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