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重磅!互联网贷款监管升级,新增3条“红线”,专家解读来了( 三 )


在苏筱芮看来 , 《通知》对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是直接的 , 从商业银行的集中度、跨区经营、核心风控能力等方面提出要求 , 对互联网平台是间接的 , “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 , 单笔贷款中合作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 实际上能够约束互联网平台以小规模出资放大杠杆的业务操作 。
值得关注的是 , 文件多处内容体现出“统一监管标准、避免监管套利”的原则 , 例如将信托公司纳入适用范围 , 又如“即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 , 单笔贷款中合作方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与去年的网络小贷新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 苏筱芮认为 , 背后反映出将机构监管与业务监管结合起来的思路 , 对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实施机构监管的同时 , 实施对机构业务经营、交易的全方位监管 。
《通知》同时强调了跨区经营规范 。 苏筱芮表示 , 地方法人跨区经营的风险防范是去年以来的工作重点 ,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 , 部分地方法人银行借助互联网渠道快速扩张业务规模 , 既有互联网贷款 , 也有互联网存款 , 存在底层风险隐患 , 可能导致风险外溢 。 此次《通知》有利于从源头上明晰地方法人的业务边界 , 引导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坚守发展定位 。 控制跨区域经营后 , 地方性法人商业银行需要深耕本地经济 , 不去片面追求规模的快速增长 , 而是立足于本地精细化发展道路 。
《通知》还提出了出资比例、集中度指标、限额指标的相关规范 , 一方面有利于商业银行贷款的风险管理 , 避免过高的集中度使底层风险不断积聚;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审慎经营原则 , 防范大型互联网平台利用话语权跟流量优势裹挟中小银行机构 , 出现权责利不对等情形 。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采访人员表示 , 对联合贷款出资比例实行限制 , 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 。 主要是为了约束中小银行借助联合贷款业务过快扩张 。 这一比例要求 , 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小贷公司的出资比例一致 。 明确联合贷款集中度指标 , 主要是为了分散联合贷款风险 , 避免中小银行“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 , 过度依赖单一的外部合作对象 。 此外 , 提出限额指标 , 商业银行与全部合作机构联合发放的互联网贷款余额 , 不得超过全部贷款余额的50% 。 主要是为了从总量上把控互联网贷款风险 , 避免互联网贷款无序增长 , 这一点影响不大 。
采访人员|肖世清编辑|何小桃肖勇
校对|孙志成